今天小編分享的娛樂經驗:王晶曝劉嘉玲早年被綁内幕,與劉嘉玲所說不符,誰在說謊?,歡迎閱讀。
劉嘉玲因為陳年舊事登上了熱搜。
2002 年,《東周刊》忽然發布了劉嘉玲被綁的消息和照片。
發照片的時候,事情已經過去了近十年。
原版傳說:
1990 年,劉嘉玲 4 月 24 日,曾志偉吳君如約劉嘉玲去家裡打麻将。
劉嘉玲開車前往,誰知,車才開到曾志偉家住的小區,她就被四個蒙面人搶劫,并帶走。
她被關了 3 個小時才被放出,被拍了照片。
這件事當時并沒有傳開,只是内部人員知道。
事發後,港圈在黑道頗有人脈的陳惠敏找人要回了劉嘉玲被拍的照片。
他稱那幾個人一直跟着劉嘉玲的車,看到有機會就趁機下手了。
在陳惠敏的周旋下,這件事悄無聲息的過去,參與搶劫的人也都被抓入獄。
但沒想到,其中一個人坐完牢出來後,在家倒騰,無意中發現了一張當年遺漏的照片。
為了掙錢,他把照片賣給了《東周刊》,《東周刊》為了博眼球,直接就把原片登到了雜志上。
這件事本就非常能引起公憤,加上劉嘉玲和梁朝偉的影響,港圈娛樂界人士團結了起來。
他們上街遊行。
成龍、梅豔芳、張國榮、梁家輝等人走在隊伍前列,一起抗議《東周刊》這種沒有職業操守的行為。
之後,《東周刊》被查封,不少涉事高官高管被抓,匪徒也受到了懲罰,這件事對劉嘉玲個人是巨大的傷害。
但她選擇走出來對抗的勇氣,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确實保護了很多藝人。
這件事過去之後,各大媒體和娛記都絕口不提,以保護受害人。
時隔多年後,劉嘉玲自己開始主動提及這件事,在對外界說到這件事的時候,态度也和緩了很多。
她主要表達了感謝和原諒。
感謝那些人當年點到為止,沒有對她進行進一步的侵害。
态度與早年上街抗議時判若兩人。
另外,她猜測,這次事件并不随機。
根據她個人判斷,她當時拒絕了一部電影《省港旗兵》,為此電影的幕後方想借此來殺雞儆猴,給其他藝人一些下馬威。
這個下馬威是什麼意思呢?
港圈電影在一段時間裡各種勢力摻雜,那是電影的黃金時代,但也是電影人面臨最壞的時代。
因為拍片能賺錢,黑勢力強行參與,強迫演員拍戲的事情屢見不鮮。
如成龍被威脅,報警也沒用,他個人不怕,可這些人還會去美國去找他家人。
向太曾經說過,李連傑被威脅,需要警察 24 小時保護。
李連傑最終安然度過了那個階段,但他的經紀人蔡子明卻為了給他争取利益被亂槍打死。
傳聞當年李連傑被不合理合約壓得無法脫身。
蔡子明當時有錢也有勢力,想與李連傑一起發展,便出面硬剛某些勢力,與各方談判,最後拿回了李連傑的合約。
不僅如此,據說他還拒絕了某些要 " 借 " 李連傑檔期的大佬。
但是,合約才談完,他就在大白天,走在路上,被人從背後打死了。
在圈内,不少人都知道是誰做的,但都無可奈何。
此事讓李連傑壓力巨大,即使周圍時刻有 9 個警察,他還是心神不定。
最後幹脆回了北京,這才安心。
周星馳紅的時候,同樣如此。
同一個人,又要 " 借 " 周星馳去演戲,永勝公司兩兄弟自然力保周星馳。
對方居然就到永勝公司門口開槍威脅。
當時周星馳正在拍王晶的《鹿鼎記》。
為了安全,王晶也專門請了保镖,24 小時貼身保護周星馳。
還有諸如梅豔芳被打,最後替她出頭的黑社會大哥被槍殺等事件層出不窮。
總之,那個香港電影看上去繁花似錦的時代,實際上并不美好。
這個下馬威,說到底就是給其他影人的警告。
娛樂圈電影人也曾公開組織過抗議行動,但怎麼說呢,只是杯水車薪。
成龍還因為參加了抗議活動,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只能被迫待在美國。
綜上,可以看出,劉嘉玲事件在當時那個環境裡,似乎并不罕見,有其發生的合理性,劉嘉玲本人也認同自己是被某些勢力盯上了。
但最近,王晶則表示,這事,和劉嘉玲無關,針對的是李美鳳。
只是這幾個人跟丢了李美鳳,就找了劉嘉玲,且他表示,劉嘉玲不是去找曾志偉打牌,而是去找苗僑偉。
李美鳳 1963 年出生,号稱 " 電眼美人 "。
兒時家貧,父母移民加拿大,24 歲多倫多大學畢業,回港參加港姐選拔,獲得亞軍,自此進入娛樂圈。
入行後,拍了《畫中仙》等作品,美貌很快出圈,但人不算太紅。
才子林敏骢對她一見鍾情,兩人很快結婚,幾年後離婚。
李美鳳事業心很重,眼看事業不佳,她情急之下幹脆下海拍風月片,想要博一下。
這條路舒淇走過、葉玉卿走過、李麗珍也走過,都走通了,但她沒走通。
風月片拍了,依舊沒有起色,她在娛樂圈的事業基本就定型了,好在美貌永遠是通行證,事業沉沙折戟,情場她從不失意。
1996 年,她遇到了富豪鄭翔中,男方同樣對她一見鍾情。
兩人迅速結婚,婚後,生下一對兒女,她退圈專心當富太太了。
李美鳳從出道到隐退,基本就沒有演過什麼主角,知名度一般,票房号召力更一般。
她這樣的藝人,不太可能被盯上要求拍戲。
若說是專門劫财劫色,也總覺得哪裡不對。
這件事,這些年來反復被提及,真相基本也是見仁見智了。
劉嘉玲本身似乎并不反感提及這件事。
她甚至提到過這件事的正面作用。
但不是每個人都是劉嘉玲,對其他人來說,這樣反復靠消費受害者來博眼球,并不妥當。
尤其是王晶,近些年來作品一般,早年的天馬行空奇思妙想都沒了,有的只是靠女演員的身材擦邊、博眼球。
但即使如此,他的作品收視和票房也都低得可憐。
現在,與其說他想要曝些内幕給大家,不如說他想找些能博眼球的 " 料 " 給自己增加曝光。
隔壁韓娛天才童星金賽綸,在一輪又一輪的輿論風暴下選擇了輕生。
劉嘉玲倒是堅強,也修煉的對此事波瀾不驚了。
但這不是王晶重新提及此事的理由。
這樣的博眼球還是少些為好。
大家怎麼看待這件事,到底誰真誰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