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拒絕從北京調到長沙被開了,員工要求賠償14萬,官司一直打到高院,法院判了,歡迎閱讀。
近日,湖南一公司的北京分公司,未與員工協商,以辦公室裝修等為由,單方面将其工作地變更為長沙,并要求限期到崗,遭到員工拒絕後,将員工開除。該案件經過仲裁、一審、二審以及省高院再審,最終員工獲賠 14.26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