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市中級人民法院:這個人在廣州故意殺人,犯罪手段殘忍!死刑,歡迎閱讀。
4 月 25 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趙留超故意殺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于 2011 年登記結婚,2023 年 7 月 7 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定離婚。2023 年 7 月 30 日晚,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随身攜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據媒體報道,一審宣判當天,被害人的妹妹哭着告訴記者,對于一審判決結果,作為被害人家屬,他們感到很欣慰。她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 判決後,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麼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後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後被拉走了 ……"
據此前報道,2024 年 3 月 21 日,被害人的妹妹介紹,此案在廣州中院開庭審理時,趙某超拒不認罪,稱沒有家暴妻子,也沒有當街捅人。趙某超的說辭,讓公訴人很氣憤,反問如果不是他捅死的,那是怎麼死的。趙某超沒法辯解,沒有辦法,最後稱那以視頻為證吧。
此前報道
2023 年 7 月 20 日晚,廣州市荔灣區沙洛工業園門口,周某霞在遞交離婚申請後第 13 天,被丈夫趙留超連續捅刺多刀,失血過多後當場死亡。
據親屬介紹,周某霞,1987 年出生,廣東湛江市雷州市人。2008 年左右,周某霞與河南籍男子趙某超相識、結婚,育有一子一女。2023 年 7 月 7 日,周某霞與趙某超向河南平輿縣民政部門提交離婚申請。之後,周某霞返回廣州工作。
提交離婚申請約兩周,悲劇就發生了。
案件材料顯示,趙某超,1986 年出生,小學文化程度,河南省平輿縣人。
廣州市檢察院 2023 年 10 月作出的起訴書顯示,經依法審查查明,2023 年 7 月 7 日,周某霞因丈夫趙某超長期實施家庭暴力提出離婚,并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部門提交離婚申請。之後被害人周某霞到廣州市,趙某超多次以電話威脅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周某霞與其見面,并揚言要殺害其家人。
2023 年 7 月 20 日晚,周某霞為防止被趙某超傷害,與其親友周某甲、周某乙、張某佰、郭某培及周梅、張某裕等人一同到廣州市荔灣區翠園路某工業園門口路邊等候趙某超。當晚 11 時許,趙某超駕駛電動車到該處,下車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甲等人阻攔,趙某超即持随身攜帶的尖刀不計後果地朝周某甲、周某乙、張某佰、郭某培及張某裕等人的上身要害部位進行捅刺,致多人受傷。
周某霞見狀立即逃離該處,趙某超即持刀追趕周某霞,其間周某霞摔倒在地,趙某超即持刀對其上身左胸部等要害部位連續捅刺多刀,後被周某甲、周某乙等人阻攔才無法繼續對其施害。之後,趙某超被周某甲、周某乙等人按倒在地,其間仍激烈反抗,揮刀肆意捅刺,意圖繼續行兇。周某霞被捅刺後當場死亡。
經法醫鑑定,周某霞符合被銳器作用造成心髒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周某甲的右胸部、左前臂等處被刺傷,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周某乙、張某佰、郭某培的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趙某超在現場被公安機關抓獲。
據媒體報道,趙某超長期不務正業,不僅一直家暴,還多次出軌。周某霞管不了趙某超,每次周某霞提出離婚,趙某超都不同意," 軟硬兼施 ",脅迫周某霞放棄離婚,一方面用下跪等方式乞求原諒,另一方面用孩子要挾,還稱如果離婚要殺死她的家人。
2023 年 7 月,周某霞擔心孩子的教育,想帶孩子來廣東,趙某超堅決反對,兩人吵了架,于是周某霞再次提起了離婚。為了徹底擺脫趙某超,獲得自由,周某霞向趙某超及家人轉賬了大約 40 萬元,而趙某超最初也同意了離婚,但很快又反悔,制造了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