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科技經驗:音著協訴酷我音樂侵權案勝訴,獲賠近 12 萬元,歡迎閱讀。
IT 之家 12 月 16 日消息,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微信公号今日發文稱,作為一家市場占有率據壟斷地位且擁有四大在線音樂平台(QQ 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和全民 K 歌)的超大型音樂集團,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以下稱 " 騰訊音樂集團 ")自 2021 年以來,長期未經許可持續大量使用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稱 " 音著協 ")管理的音樂作品,雖經過法院多次判決認定侵權行為成立,仍然拒絕合法使用音樂作品,損害了眾多音樂作品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目前騰訊音樂集團長期海量侵權使用音樂作品的行為已經成為中國在線音樂市場的頑疾。
近日,就音著協訴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 " 酷我音樂 ")侵害音樂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音著協已全部收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二審判決書。二審法院在判決中認定:酷我音樂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應依法予以維持。一審法院在判決中認定:酷我音樂的行為侵害了音著協對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酷我音樂應當承擔停止侵權、損害賠償等法律責任。一審法院綜合考慮涉案作品知名度,侵權行為的持續時間、方式、性質和過錯程度等因素,判決酷我音樂向音著協賠償近 12 萬元人民币。
音著協稱,只有通過采取包括訴訟在内的法律措施,有力維護音樂市場的正常版權秩序,才能保障廣大音樂創作者的心血不被肆意踐踏,讓那些妄圖通過侵權謀取不當利益的主體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從而推動我國音樂產業向着健康、合法、創新、有序的方向蓬勃發展。
IT 之家注意到,音著協還稱已經對騰訊音樂集團多次提起侵權之訴,已經生效的判決中,法院全部判決騰訊音樂集團旗下平台構成侵權,其他亦有多起對 QQ 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全民 K 歌平台的維權訴訟案件正在法院審理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