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公司通知員工不加班每次罰50元 ,人社局:違法,歡迎閱讀。
12 月 22 日有網友反映,廣東肇慶市一汽車零部件公司發通知,對不服從相關加班要求的員工給予每次 50 元的處罰。12 月 23 日,肇慶市高要區人社局工作人員回應奔流新聞記者稱,此舉為違法行為。
網友提供的一份《關于員工不加班處罰的通知》的紙質公告寫明:" 為嚴肅公司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公司生產正常開展,從 12 月 22 日起,經公司研究決定,作出以下規定:凡不服從車間主管生產安排 8 點後加班的,給予罰款 50 元 / 次的處罰。" 通知下方有多人籤名,落款為 " 鑫固特汽車零部件 ( 肇慶市 ) 有限公司,2024 年 12 月 22 日 "。
" 把法律當擺設,不同意加班就罰款,哪來的底氣?"" 加班不給錢,不加班倒貼錢。" 該通知引起眾多網友不滿。
" 高要融媒 "10 月發布的鑫固特汽車零部件 ( 肇慶市 ) 有限公司招聘信息顯示,需求崗位月薪在 5000-9000 元之間,月休兩天,兩班倒。記者撥打招聘信息中聯系人電話,語音提示 " 已停機 "。
肇慶市高要區人社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回應奔流新聞記者稱,對該公司的相關通知并不清楚,但不加班罰款的行為違法,可向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舉報。記者多次聯系執法大隊,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另據大風新聞報道,當地人力資源所回應,強制加班違反勞動法,員工可帶相關材料投訴。若屬實,勞動監察部門将立案查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用人部門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用人部門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标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部門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公開信息顯示,鑫固特汽車零部件 ( 肇慶市 ) 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6 月,位于肇慶市高要區金利鎮,主要致力于模具、汽車零部件的研發與制造。
文丨奔流新聞記者武永明 實習生呂仁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