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員工争做合夥人,“激勵”下筆要有神,歡迎閱讀。
圖片來源 @視覺中國
文|穆勝
01 傳統激勵機制糟透了?
金字塔組織裡,在素質評價普遍缺位的情況下,激勵機制的核心是績效考核。無論是績效工資和獎金發放,還是晉級晉檔,都與績效考核的結果密切相關。而績效考核是否起作用,考核指标是關鍵。關于考核指标,我們對被調研企業提出了兩個問題:
激勵機制是否與經營績效強關聯?
激勵是否與非财務的戰略驅動指标進行強關聯?
在參與調研的企業中,有 66.8% 的企業激勵機制與經營績效強關聯;有 49.1% 的企業激勵與戰略驅動指标強關聯。進一步分析,有 24.8% 的企業激勵機制只與經營績效強關聯,這類企業的考核相對初級,無法下沉中後台;有 7.0% 的企業激勵機制只與戰略驅動指标強關聯,這類企業的考核有可能耗散,無法驅動經營;僅有 42.1% 的企業激勵機制既與經營績效強關聯也與戰略驅動指标強關聯,從形式上,他們建立了完整的考核指标鏈條(類似平衡記分卡等工具)。
有了指标,還應該關注目标值如何設定,最佳狀态當然是讓人 " 跳起來,摸得着 "。但現實狀态是否如此呢?我們對被調研企業提出了一個問題:
業績目标是否通過合理預測而非拍腦袋來設定的?
在參與調研的企業中大約有 54.2% 的企業業績目标是通過合理預測而設定的,另外有相當數量的企業業績目标設定會過于随意,導致了戰略體系分解下沉過程中的偏離。
圖 1:業績目标設定的合理性 資料來源:穆勝咨詢《2021 中國企業平台型組織建設報告》
綜合來看,只有 31.8% 的企業既有合理的指标設計又有合理的目标設定,績效管理相對成熟。而其他近 7 成的企業,要麼指标選擇不科學,要麼目标設定不科學,這時績效考核的結果就可想而知了。這也是大多企業經歷一番折騰後對于績效管理無感的原因。正因為這個原因,以績效管理為核心的傳統金字塔組織激勵機制越來越失去存在感。
大家算算賬:如果不分員工層級,每個人的薪酬中浮動薪應該占 40% 左右。理論上講,這 40% 的浮動薪應該是完全浮動的,如果績效考核是百分制,是可以從 0 分打到 100 分的。但根據穆勝咨詢《2020 中國企業人力資源效能研究報告》,428 家樣本企業的激勵真實指數為 4.6%(績效得分變動部分占總分比例)。
直觀來說,績效得分只有 5% 以下的浮動範疇,說直白點就是 60 分塌不下去,70 分拔不上去,在一個很小的範疇内跳動。40% 的浮動薪只有 5% 的浮動空間,最後反映在薪酬上就是整體只有 2% 的浮動結果,這是一種超級弱激勵。
如此一來,績效考核近乎缺位,激勵機制失效。
圖 2:不同薪酬固浮比(浮動薪占比)下的激勵真實指數 資料來源:穆勝咨詢《2020 中國企業人力資源效能研究報告》
02 平台化激勵的藍圖——皮姆矩陣
由于傳統激勵機制的失效,企業開始嘗試引入其他形式的市場化激勵。這裡要說明一點,平台型組織的市場化激勵有三層:最上面是股東和經營層的股權激勵;中間是日常的經營單元或項目制激勵;最下面是藍領工人的日清日結。如果想把最上面或最下面一層來做全員推廣,也就是做全員股權或個體市場化計算,這是不靠譜的,理由在之前的演講裡已經說了。所以,我們主要關注的是經營單元或項目制激勵。
數據顯示,有超過 70% 的企業浮動薪酬與項目高度關聯,初步體現了 " 平台型組織 " 激勵機制設計的雛形。另外,有超過 70% 的企業浮動薪酬是按照業務節奏發放的。這個衡量标準非常關鍵,一定程度上說明了企業發的是不是 " 來自市場的錢 "。從這個數據反饋,這類企業中大部分的确是導入了市場化激勵。結合兩項指标來看,59.8% 的企業既有項目式浮動薪又按照業務節奏發放,他們的确是引入了市場化激勵。趨勢來得太快,抱殘守缺的老板和 HR 們,可能要重新調整思路了。
圖 3:浮動薪酬按照業務節奏發放情況 資料來源:穆勝咨詢《2021 中國企業平台型組織建設報告》
如果大家接受這種理念,又應該如何設計具體的激勵機制呢?
我們給一個穆勝咨詢真材實料的模型—— PIM 矩陣。這個模型的全稱是 Platform Incentive Mechanism(平台型激勵機制),縮寫為 PIM,這個名字和漫威世界裡 " 蟻人 " 的發明者皮姆博士(Dr.Pym)同音。漫畫裡,此人發明了皮姆粒子,可以讓人随意放大縮小,小可以變成蟻人,大可以變成巨人。
我設計這個模型的理念是,企業一旦按照 PIM 矩陣設計出一種平台型激勵機制,就可以像皮姆粒子一樣,讓組織随意放大縮小,小可以讓小團隊水銀瀉地,在市場上無孔不入,大可以讓全企業協同作戰,巨人輕巧跳舞。
簡單來說,PIM 矩陣規定了 5 個維度的 11 個要素,認為任何一個平台型激勵機制都必須說清楚這 11 個問題。任何一個沒有說清楚,都會導致激勵目的不能達成,激勵體系面臨崩塌危險。換句話說,激勵設計應該萬無一失,堵死所有的 " 後門 "。
圖 4:平台型組織激勵機制模型—— PIM 矩陣 資料來源:穆勝咨詢
首先,企業分解為小經營單元後,小經營單元必須要有跟投對賭,不然要分潤是不合理的。
其次,一定要界定產出的業績,而且這種業績要能夠大部分由小經營單元驅動。
再次,業績目标要兌換出獎金池,這種兌換邏輯一定要合理,小經營單元賺多少,能夠提多少,一目了然。
最後,整體的業績目标一定要分解到經營單元裡的個體,也一定要分解到業績產出的每個節點。只有如此,每個人在每個階段才能獲得足夠的激勵。
看似簡單,但各位不妨用這種标準去衡量一下自己企業的類似激勵方案。我們試過,大量企業的激勵方案都是千瘡百孔,矩陣裡的要素都是缺失的,或者說,是沒有說清楚的。
03 激勵機制的核心指标
在落地 PIM 矩陣的設計思路之前,我們需要回答一個問題——員工願不願意參與對賭,也就是投入一筆本金以獲得經營收益的分享資格?這是我們回答了多次的問題。以前,我們會告訴企業,只要杠杆率合适,只要投入可控,員工沒有理由拒絕。但依然會有 " 鐵腦袋 " 把員工的風險敏感度無限放大,來挑戰我們的邏輯。
這次的調研讓我們獲得了一個強證據。數據顯示,超過 90% 的樣本企業員工有意願參與對賭激勵,說明這種激勵機制是有群眾基礎的。另外,組織内已實行對賭激勵的企業占比 27%,這種激勵機制已經不是新鮮事物了,其普及程度可能遠遠超過各位的想象。
如果對賭跟投的邏輯沒有問題,那我們接下來應該問問 PIM 矩陣的幾個關鍵決策點。這幾個決策點用幾個由我設計的關鍵指标來代表,這幾個指标的設定不合理,也會導致激勵機制的崩塌。
一是跟投比,即員工跟投的量應該占工資的多少?
二是杠杆率,即員工跟投的量可以撬動多大的收益?
三是貼現率,即在經營單元或項目結算之前,應該給員工釋放多少比例的獎金?
先說跟投比和杠杆率的問題。
從回報來看,在有意願參與對賭激勵的受訪者中,有 X% 的樣本認為 2 倍的收益杠杆(即收益 / 成本 =X 倍)有對賭吸引力,X% 的樣本認為 3 倍的收益杠杆更有吸引力。同時,從投入來看,X% 的樣本認為總薪酬的 5%-10% 為更能接受的投入本金。
排除希望以小博大,或者悲觀預期只能以大博小的樣本,願意投入 X%-X% 獲取 X 倍杠杆回報的反饋最多,占願意參與對賭激勵樣本的 X%。所以,我們可以把這些數字設定為 Baseline。
再說獎金池的問題。
參與調研的企業中,有超過 60% 的企業會為創造直接價值的項目劃定專門獎金池,這說明過半數的企業已經意識到應該走向 " 用戶付薪 "。
當然,通過追訪典型企業,我們也發現,在這種邏輯裡,大多企業并未在項目的價值創造和獎金池之間建立強因果關系,依然采用了 " 預算劃撥獎金包 " 等傳統激勵邏輯。
說白了,錢依然不是直接來自用戶,而是來自公司的劃撥。當然,你可以說這種劃撥也是來自項目的價值創造,但通過公司 " 轉 " 了一層,不是直接從項目收益裡提成,感覺還是不一樣。這會造成激勵效果大大衰減,扭曲了平台型組織的激勵指向。
少數企業嘗試基于價值創造來提取獎金池,但我們發現他們并未建立合理的 " 超額利潤分享邏輯 "。此類企業獎金的提取相對粗放,要麼造成了老板不舒服,要麼造成了員工不舒服,這類激勵制度極有可能不能持續。
然後說分邊機制的問題。
先定義一下 " 分邊機制 "。我們認為," 分邊機制 " 是在價值創造閉環中,按照每個角色創造的價值(閉環中的一 " 邊 ")進行分配的激勵機制。
調研顯示,70.6% 的樣本企業的獎金分配模式并非固定,會考慮不同參與者的角色重要性和實際績效結果;只有少部分企業會采取固定的分配模式。當然,在追訪中,我們也發現 " 分邊機制 " 是時下企業的共同難題,受訪企業的分邊方式幾乎都遭遇了業務部門的巨大挑戰,從他們做這種激勵開始,關于分邊不公平的抱怨一直沒有停止過。
這些事實說明,大量企業的激勵開始走向成熟,獎金正被作為一種重要的激勵方式,與績效強關聯。而在過去,激勵的重心在績效工資上,獎金的分配相對模糊(如按職級發放、按固薪發放是常态)。這是激勵發生變化的一個重要标志。
如果這種趨勢已經非常明顯,那麼,缺乏支持分邊機制設計的科學方法論,可能會成為業界的痛點。
最後說說貼現率的問題。
調研數據顯示,在產生收益前,僅有 X% 的企業會提前支付部分項目獎金。這個數據體現了大多企業的心态——對激勵進行貼現太麻煩,不僅算不清楚,還會破壞傳統薪酬發放的節奏,更有可能造成提前支付的風險,與其如此,還不如等到項目或經營周期結束再統一結算。
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足以說明大量企業根本還未走入平台化激勵的深水區。在我們的操作經驗裡,員工對于 " 貼現 " 異常在意,對于企業 " 延後結算 " 的操作相當不滿。絕大多數情況下,企業最後還是不得不重新設計貼現機制。
進一步看,在這部分預支項目獎金的企業中,有 85% 的企業預支付的額度相對浮動,基于預期收益變化;而剩餘約 10% 的企業項目獎金預支額度較為固定;其餘企業對預支額度與項目預期收益的感知不強。願意貼現的企業,探索的方向是正确的,他們可能經歷掙扎,但只要走出來,他們的激勵機制就會為他們造就獨特的競争優勢!
在這些預支付獎金的企業中:預支付的項目獎金占項目獎金總額的 10% 以下的企業有 X%,而預支付占比 10%-20% 的企業為 X%;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判斷——企業不願在項目或經營周期結束前支付超過 X% 的獎金,這可以成為企業設計貼現制度的 Baseline。
當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這種額度是否足夠,還應該參考項目周期的長短、總獎金的多少、與過去常規化激勵之間的感知對比等要素。從這個角度說,以這個數據為 Baseline 進行一刀切,也說明企業在當前的摸索階段更在乎風險控制,而非激勵有效。這可能是一個不太積極的信号。
由此可見,激勵機制設計的好,才能為指揮條線上的每個節點注入 " 自動自發 " 的動力,而目前 90% 以上的企業都存在相關問題。所以,激勵機制的設計,可以說是 " 道阻且長 ",而老板們和 CHO 們任重且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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