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新華保險原董事長李全被決定逮捕,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歡迎閱讀。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藍鲸新聞 10 月 12 日訊(記者 石雨)今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全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李全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出生于 1963 年的李全,1988 年取得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貨币銀行專業經濟學碩士學位;後進入中國農村信托投資公司銀行部任職業務經理;1991 年 1 月至 1998 年 4 月,供職于正大國際财務有限公司,先後擔任資金部總經理、公司總經理助理等職務;1998 年 5 月至 2010 年 3 月,歷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10 年,李全加入新華保險,在新華資產任職近十年。2019 年 8 月至 2023 年 4 月,李全任新華保險總裁。2022 年 9 月 26 日,新華保險董事會選舉李全為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2023 年 4 月,金融監管理總局核準其任職資格,然而 4 個月後,新華保險宣布李全到齡退休辭職。
今年 4 月,業内傳出李全失聯。
9 月 30 日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李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李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國有金融機構從業便利大肆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兼職取酬、超額領取薪酬;毫無紀法底線,肆無忌憚 " 靠金融吃金融 ",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獲取投資機會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肆意侵吞公共财物,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