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農村養老之困,歡迎閱讀。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号:行業研習 (ID:hangyeyanxi),作者:走南闖北的社長,題圖來源:AI 生成
經常聽到外出打拼的人說,等退休後就回農村養老。但是在現實中,真正回農村養老的并不多,反而是伴随城鎮化進程加速以及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農村養老問題日益凸顯,有 " 掙錢與贍養父母無法兩全 " 的無可奈何,也有 " 一母能養十兒,十兒難養一母 " 的悲涼現實,在中國快速城鎮化與人口老齡化的雙重衝擊下,農村養老已成為關乎社會公平與倫理重構的深刻命題。為什麼農村會出現養老之困呢?閱讀完《鄉土中國》《江村經濟》等 8 部著作後,本文嘗試從以下三個方面對該問題作出解答。
一、傳統養老模式:時代洪流中的堅守與掙扎
費孝通在《鄉土中國》中提出,傳統中國農村是 " 鄉土社會 ",其核心特征是 " 熟人社會 "。村民通過血緣、地緣和禮俗形成緊密的互助網絡,老年人依托家族權威和 " 養兒防老 " 保障晚年生活。然而,伴随城鎮化進程加速,農村青壯年大規模外流,農村社會的 " 熟人 " 特性逐漸淡化,主體的缺失使得傳統的養老模式受到衝擊。
(一)熟人社會中的養老根基與變遷
費孝通在《鄉土中國》中提出 " 差序格局 " 理論,中國鄉土熟人社會呈現出 " 水波紋式 " 的人際關系網絡,以 " 己 " 為中心,像石子一樣投入水中,如水的波紋 " 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遠,也愈推愈薄(費孝通,2019:42-44)"。這種以血緣和地緣為核心的同心圓結構,使得贍養義務呈現鮮明的梯度性特征:子女對父母的贍養被視為天經地義的核心義務。
同樣,他的另一本著作《江村經濟》裡的江村,也是以家庭養老為主要模式。在家庭中,财產由兒子繼承,兒子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 當父母年老而不能勞動時,他們就由兒子們來贍養 ",例如,村中有 145 名無經濟來源的寡婦,并沒有形成嚴重的社會問題,是因為她們中的絕大多數都由成年子女贍養(費孝通,2012:032)。由此可見,熟人社會中家庭養老是主要模式," 養兒防老 " 觀念深入人心。
且在農業社會中,老年人的生產經驗是家族财富的重要積累," 長老統治 " 體制使老年人天然享有權威地位。然而他預料到,長老權力與社會變動的快慢有關系,如果社會變動得慢,長老權力就更有勢力;變得快," 父不父,子不子 " 的現象就會發生,長老權力也會随之縮小(費孝通,2019:136)。之後,随着現代社會轉型,老年人的經驗價值急速貶值,代際權力關系發生根本逆轉。當農村青壯年大規模進城務工後,家庭規模縮小,傳統的熟人社會關系網絡受到衝擊,老年人在家庭中獲得的照料與陪伴減少,這是傳統養老模式受到衝擊的重要社會背景變遷因素。
(二)半熟人社會
賀雪峰的《新鄉土中國》呈現了從傳統熟人社會向半熟人社會轉變的過程。以前的生產小隊是一個熟人共同體,而在行政村一級,村民之間的互動頻率和親密程度有所降低,傳統鄉村的 " 熟人社會 " 在現代化進程中演變為 " 半熟人社會 ",傳統熟人社會的信息全對稱、地方性共識穩固的特征逐漸瓦解,社會資本流失。半熟人社會呈現三個特征:
一是村莊社會多元化,村民之間的熟悉程度降低;二是地方性共識逐步喪失,傳統規範難以約束村民行為;三是村民主體感逐步喪失,村民對村莊的責任感和歸屬感減弱(賀雪峰,2013:004-009)。熟人社會的道德約束會在半熟人社會失效,例如,以前子女不孝會被村裡的人譴責,而在半熟人社會大家可能奉行的是 " 事不關己,高高挂起 "。
其次,他提到,青年進城務工(" 半工 "),老年留守務農(" 半耕 ")的 " 半工半耕代際分工結構 " 模式雖然為城市提供了廉價勞動力,也為農民工失業提供返鄉緩衝,使農村成為現代化進程中的 " 穩定器 "。但這也導致青壯年外流加劇農村空心化,削弱了家庭養老功能,而同時,青年進城務工,農民人際關系日漸廣泛," 差序格局的理性化 " 成為當前農村普遍存在的人際關系理性化的特殊形式,其中表現之一是日益嚴重的農村養老問題(賀雪峰,2013:062)。
(三)無主體熟人社會
吳重慶在《無主體熟人社會》中提出,當代鄉土社會已演變為一種 " 無主體熟人社會 ":農村的大量青壯年長期不 " 在場 ",導致了農村社會主體的失陷。其核心特征在于:一是輿論失靈,二是 " 面子 " 貶值,三是 " 社會資本 " 流散,四是熟人社會特征的周期性呈現(吳重慶,2014:172)。
在熟人社會裡,村民的行事邏輯受到道德輿論壓力的影響,而在 " 無主體熟人社會 " 裡,道德輿論壓力幾乎為零。他在書中舉了一個例子,青壯年多數是周期性的離鄉與返鄉,留守農村的媳婦苛待年邁的公婆,老兩口和遠在他鄉的兒子訴苦,但是等至兒子返鄉,媳婦卻表現得十分孝順公婆,兒子反而責怪自己的父母。
由此可見,由于社會主體的弱化和社會關系的疏遠,農村老年人在家庭和社會中的地位與角色發生了根本性改變。傳統的家庭養老和社會支持體系受到嚴重破壞,老年人往往會有孤立無援的無助感,而這種無助感不僅會影響農村老年人的生活質量,也對其心理健康造成負面影響。
綜上,費孝通提出的 " 差序格局 " 揭示了傳統農村以血緣關系為核心的養老邏輯,在 " 熟人社會裡 " 家庭養老是傳統的養老模式;賀雪峰指出,在市場經濟和現代傳媒的影響下," 熟人社會 " 演變為 " 半熟人社會 ",農民的人際關系變得越來越理性化;吳重慶表示,在 " 無主體熟人社會 " 裡,由于主體成員的缺席和道德輿論的失靈,農村養老問題變得更加復雜和嚴峻。
二、傳統養老模式:時代洪流中的堅守與掙扎
健全而完善的制度可以消除農村老年人的後顧之憂,穩定的生活預期有助于提高農村老年人的生活滿意度和幸福感。然而在張靜的《基層政權:鄉村制度諸問題》和曹錦清的《黃河邊的中國》中,不健全的制度引發了連鎖反應,加劇了農村老年人的生活困境。
(一)鄉村制度諸問題影響農村養老
張靜在《基層政權:鄉村制度諸問題》中提及,農村養老問題本質上是基層政權結構性缺陷與鄉村共同體規則解體的產物,主要表現在以下:
一是基層政權異化為利益主體,擠壓公共資源,導致養老保障空心化。例如基層政權雖名義上通過 " 加強集體經濟 " 擴大村民養老福利,但實際成為主要受益者。養老保險金由鄉村單方面按企業人數提取(每月 5 元 / 人),資金未存入銀行,而是由基層代管,資金流向缺乏透明監管,常被挪作他用(張靜,2019:044,137,274)。這種 " 利益經營者 " 角色導致公共資源向經濟項目傾斜,而非社會保障領網域,在 " 财政區網域負責制 " 下,基層政權通過攤派養老保險轉移财政壓力,但缺乏配套裝務能力。農民繳納的養老資金被挪用,暴露基層政權在公共服務職能上的信用缺失。
二是傳統調解機制崩塌,現代法律未能填補空白,養老權益依賴非正式協定。她提到,文字制定的鄉規民約越來越 " 報告 " 化,它與其說是給村民看的,不如說是給政府的應景差事。例如浙江 DT 村規定 " 不贍養老年人者強制贍養 ",但實際民間協定以 " 老年人撫養孫輩 " 或 " 房產轉讓 " 為贍養交換條件(張靜,2019:106)。鄉規民約的實質功能是确立基層權威的管治權,而非解決養老糾紛。
(二)農民負擔沉重
曹錦清通過深入的社會實地調查,寫作了《黃河邊的中國》一書,他展現了 20 世紀 90 年代中期黃河流網域(特别是河南地區)農村的經濟活動、文化習俗、社會治理等狀況,這些内容為理解農村養老問題提供了豐富的背景資料。他詳細記錄了農民的收支情況,揭示了農民在稅費、吃用、教育、醫療等方面的沉重負擔。這種經濟壓力直接影響了農民的養老能力。例如,書中提到的老劉家庭,盡管全年總收入不算太低,但各項支出(包括稅費、吃用、教育、醫療等)幾乎耗盡了全部收入(曹錦清,2002:37-57),導致養老儲備不足。
其次,蓋房娶親的費用也非常高昂,農民對于蓋房娶親高度重視," 這一帶村民的消費程度是:一吃,二穿,三婚嫁蓋房,農戶一生積蓄,蓋三間平房而已(曹錦清,2002:700)"。這些費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民的養老規劃和家庭關系,進而加劇了養老之困。
綜上,張靜主要是從鄉村制度諸問題的角度分析養老之困,曹錦清則是從農民負擔沉重的角度進行分析。
三、文化觀念與個體行為變遷:農村養老的新難題
傳統的農村社會深受儒家文化的影響,尊老敬老是一種美德,主要的養老方式是家庭養老。然而,随着城鎮化的快速推進,私人生活變革,傳統的養老觀念和模式受到挑戰。
(一)自殺現象背後的文化困境與養老關聯
吳飛用質性研究的方法調查研究,并寫作了《浮生取義:對華北某縣自殺現象的文化解讀》一書,他揭開了一個被數字遮蔽的殘酷真相:2002 年孟陬縣的人口是 32 萬,其中有 61 個自殺死亡的個案,自殺率為 19/100000,而其中 60 歲以上老年人有 13 個,占比為 21.3%(吳飛,2009:15)。這些數據背後,不是簡單的貧困叙事,而是背後深刻的文化根源。在農村地區,傳統的面子觀念、家庭聲譽觀念等文化因素對老年人的心理產生重要影響。
他通過對自殺現象的田野調查,深入剖析了自殺背後的文化因素和社會因素。他借鑑了西方的自殺理論,同時結合中國獨有的鄉土背景和中國人對人性的觀念,對自殺現象進行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學理探究。這些自殺案例中,部分自殺者的背景或動機與養老問題相關。例如,一些老年人因為生存困難(子女不孝或無力照顧)、疾病纏身(殘疾、癱瘓、慢性病)以及情感忽略(故意或無意)等原因而選擇自殺(吳飛,2009:73,163,178)。
吳飛的分析表明,自殺往往不是由單一因素導致的,而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在家庭中,看似最尋常不過的,甚至像遊戲一樣的紛争,在傷害彼此的親密關系時可能產生極為深重的後果,導致一方走向自殺。這種家庭紛争往往與養老問題相關,如子女對老年人的照顧不足、經濟支持不夠、情感重視有限等。
(二)私人生活變革中的代際關系與養老問題
閻雲翔在《私人生活的變革》一書中,深入探讨了農村養老問題。首先,他分析了家庭财產分配與養老之間的潛在關聯。他指出,随着分家時間不斷提前,從父居制度在 20 世紀 90 年代中期已開始失去其意義,而婚姻财產的轉移更是讓父母在經濟上逐漸失去對子女的主動權。這導致年輕人強調的是自己的權利而少談甚至不談責任與義務,個人權利意識的發展造成了年輕人忽視贍養老人的義務(閻雲翔,2016:166-186),因而也出現了更多的空巢家庭。
其次,他提到了父輩與子女輩關于贍養的不同觀點。在新中國成立後,特别是由于市場化的經濟改革,傳統的贍養老人機制已經被打破。父母一代普遍認為贍養老人是義不容辭的責任,這種看法根源于中國的人情文化。他們認為,恩情(特别是父母的養育之恩)是無法完全償還的,因此兒女對父母的報答也就沒有盡頭。孝敬必須毫無條件、自始至終。
年輕一代雖然口頭上承認應該贍養老人,但在實際行動上卻往往設法躲避責任。他們不再将養育之恩看得那麼神聖,而是強調父母對子女的社會責任。年輕一代認為,如果父母對兒女不好或沒有盡責,兒女就有理由減少對父母的義務。這種觀念的轉變導致了養老方面的危機(閻雲翔,2016:188-202)。
綜上,吳飛認為,他特别強調家庭在中國文化中的生存論意義,以及家庭糾紛在自殺現象中的重要影響;閻雲翔發現,農村家庭子代更關注小家庭利益,老年人贍養從 " 道德義務 " 變為 " 利益權衡 ",甚至出現 " 代際剝削 "。
小結
農村養老問題本質是鄉土中國現代化轉型的縮影:社會形态變遷、制度未完善、文化與個體行為變遷等等。農村養老問題的解決需要綜合考慮社會形态、社會制度以及實際情況,通過構建多層保障體系、打造智慧養老生态、激活内生養老經濟、培育新型養老觀念,構建可持續的農村養老模式,讓每位老年人都能享有尊嚴和質量兼具的老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