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中國牛散第一人”章建平被罰:借80歲嶽父賬戶炒股,家族持股市值近40億元,歡迎閱讀。
本文來源:時代周報 作者:梁春富
素有 " 中國牛散第一人 " 之稱的章建平因借用他人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被證監會處以 50 萬元的罰款。8 月 16 日晚間,證監會公布了這一消息。而出借證券賬戶的人則是章建平的嶽父方德基,也被處以 50 萬元的罰款。
作為頂級遊資之一,章建平的造富故事早已被人熟知,上世紀 90 年代即以 5 萬元入市,曾創下了 "5 年時間身價翻 150 倍 " 的神話。他早年通過買入北辰實業、招商輪船以及中國鋁業大賺而名聲大噪。
資金實力雄厚,不 " 吃獨食 ",常常明牌打信号,偏好在大盤股主升浪階段重倉出擊,但為人異常低調,極少接受媒體采訪,這是市場對章建平的印象。和多數知名遊資一樣,章建平背後也有一個 " 家庭團隊 ",除了嶽父方德基,還有妻子方文豔、嶽母李鳳英、以及章建平的兒子方章樂。據媒體調查,早年間,章建平喜歡同妻子方文豔一起炒股。不過方文豔其實不懂股票,只在交易室給丈夫做一些外圍的事情。
章建平家族幾人時而單獨出現上市公司股東名列,時而一同持倉上市公司。據私募排排網,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章建平家族共現身 3 家上市公司的股東名單之中,持股總市值為 38.29 億元。其中,章建平家族新進 2 家汽車整車公司長安汽車(000625.SZ)和江淮汽車(600418.SH),均由方文豔持股;對海利生物(603718.SH)持倉不變,章建平、方章樂、方文豔、方德基分别持股 4.88%、4.47%、4.10%、3.18%。
頂級遊資被頂格處罰
章建平 1966 年出生于杭州臨安,早年活躍于杭州某券商營業部。罰單信息顯示,章建平的嶽父方德基,1944 年 11 月出生,目前已經退休。
依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對章建平、方德基借用及出借證券賬戶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章建平、方德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14 年 7 月 15 日," 方德基 " 國泰君安證券普通戶開立于國泰君安證券某營業部。同日," 方德基 " 國泰君安證券信用戶開立于國泰君安證券某營業部。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方德基将上述證券賬戶出借給章建平使用。章建平借用上述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上述違法事實,有證券賬戶資料及交易流水、銀行賬戶資料及資金流水以及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證監會認為,章建平、方德基的上述行為違反《證券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所述借用他人證券賬戶、出借自己證券賬戶的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章建平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 50 萬元罰款;對方德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 50 萬元罰款。
監管持續打擊賬戶出借行為
在 2020 年 3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新《證券法》中明确規定,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将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 50 萬元以下的罰款。
8 月 16 日,證監會還公布了另一份出借或者借用他人證券賬戶的罰單,處罰金額較上一案例少一些。
罰單顯示,依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對張錳借用他人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及王琳、周豔霞、陳雷、李婷婷出借自己證券賬戶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均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辦理終結。
證監會認為,張錳、王琳、周豔霞、陳雷、李婷婷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所述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和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的行為。
證監會決定:對張錳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 30 萬元罰款。對王琳、周豔霞、陳雷、李婷婷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的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分别處以 3 萬元罰款。
據時代周報記者不完全統計,自新《證券法》實施以來,已有 20 餘名出借賬戶的自然人被處罰。其中,不少是親屬之間借用證券賬号,遭到監管部門的頂格處罰。上述處罰也再次明确了即便是親屬也不得出借股票賬戶用于違法行為。
行業人士提醒,現有市場操縱、内幕交易等違法行為,有不少是通過借用他人證券賬戶,企圖逃避監管和處罰,擾亂證券市場秩序,侵害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證券投資者在證券交易過程中,應當按照實名制要求開立證券賬戶,不得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借用他人證券賬戶買賣證券。否則,不僅可能面臨行政處罰,還可能卷入民事糾紛,蒙受财產損失,最終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