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已在歐洲大幅下調的“蘋果稅”,在中國仍按最高級收,歡迎閱讀。
本文來源:時代财經
近日,關于 " 蘋果稅 " 的問題再次引發廣泛關注。
據第一财經報道,有開發者認為,中國目前仍适用全球最高的 " 蘋果稅 " 費率,對中國的應用程式開發者來說并不友好。
" 以目前 30% 的抽成算,中國直播行業 100 元禮物收入讓蘋果拿走之後剩下 70 元,分給主播 35 到 50 元,剩下的錢還要支付投流費用、人力等支出。一個完備的 5 人團隊月成本二三十萬元,剩下的利潤并不多。"
另一位企業的開發人員表示,對于中國更多的高頻 APP 來說,目前仍無法引入第三方應用商店和支付處理系統,而在美國以及歐盟等地區,相關規則已作修改,這對開發者和消費者并不公平。
事實上,國内外對于 " 蘋果稅 " 引發的争議長期存在。
所謂 " 蘋果稅 ",是指蘋果公司對 App Store 上所有應用的數字内容消費抽取 15%~30% 的傭金。當蘋果用戶通過蘋果手機應用商店付費下載 App、在 App 内部購買數字商品及服務,或者通過 App 進行虛拟貨币打賞時,需要先把錢支付給類似于收銀台的蘋果支付系統,然後蘋果根據每筆交易留下一定比例的費用,再将剩餘的部分轉給 App 的開發者。而這個比例,就是蘋果稅的稅率。
" 蘋果稅 " 的收取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因為蘋果公司為應用開發者們提供了一個既安全又穩定的平台,确保用戶可以信任應用的質量和安全性。為了維護這樣一個平台,蘋果需要投入大量的資源和成本,因此 " 蘋果稅 " 可以看作是對這些投入的一種補償。
同時,App Store 作為一個具有獨特設計、功能和服務的軟體平台,其 " 蘋果稅 " 也是對其知識產權的一種回報。此外,App Store 還為開發者提供了一個廣闊的市場,使他們能夠迅速将應用推向全球數億用戶。鑑于蘋果公司為開發者提供了這樣的市場曝光機會,因此對這種推廣和銷售活動收取一定的費用也是合理的。
然而," 蘋果稅 " 也引發眾多争議。
對于小型開發者和部分内容提供商而言,許多人認為,30% 的抽成比例過高。盡管之後蘋果公司對年收入小于 100 萬美元的小型企業,将傭金比例降低至 15%,但占大頭的 30% 抽成比例依然被許多開發者和公司認為過高。
同時,一些開發者認為蘋果的政策限制了他們與客戶直接互動和銷售的自由。比如,開發者不能在應用中提供外部支付鏈接,限制了他們的商業模式選擇。在反壟斷問題上,蘋果公司的政策和 30% 的抽成比例引發全球範圍内的反壟斷調查和訴訟。批評者認為,蘋果通過其市場主導地位限制其他支付和分銷渠道發展。
據第三方數據統計機構 Sensor tower 統計," 蘋果稅 " 在 2013 年全球大約收入 223.4 億美元,折合人民币 1608 億元,而中國,這一數字更是超過了 400 億元。
由于對 " 蘋果稅 " 的不滿,一些海外市場主體對蘋果公司發起了訴訟。
比如,音樂流媒體服務商 Spotify 和遊戲公司 Epic Games 都曾與蘋果有過法律糾紛。此外,歐盟也因為蘋果在音樂流媒體應用市場的主導地位對其開出了巨額罰單,迫使蘋果在某些地區調整其 " 蘋果稅 "。
2019 年,國外音樂流媒體巨頭 Spotify 發起訴訟,認為蘋果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收取 " 蘋果稅 ",且違背了反規避原則,不允許 App 在平台内接入外部的付費鏈接。
2020 年,美國遊戲公司 Epic Games 開發的遊戲《堡壘之夜》因繞開 AppStore 讓玩家在遊戲中直接付費,被蘋果官方下架。之後,Epic Games 對蘋果公司提起訴訟。而 EpicGames 的做法得到了特斯拉 CEO 馬斯克的支持,他曾不止一次在 X 上批評 30% 的蘋果稅稅率過高,甚至威脅說 " 如果蘋果下架了 X,那麼他就選擇做一款内嵌這個程式的手機。"
2021 年 9 月,蘋果與日本公平貿易委員會達成協定,音像書刊 APP 可在應用内分享網站鏈接注冊交付,而不用通過應用内購買。同年,韓國通過《電信業務法案》修訂案,要求蘋果和谷歌在 APP 内完全開放第三方支付,不久後,蘋果在韓國将傭金率下調至 26%。荷蘭競争監管機構也在 2021 年表示,蘋果違反公平競争法律,要求其在 2022 年 1 月 15 日前修改應用商店支付政策。
今年 3 月 4 日,歐盟向蘋果開出了 18.4 億歐元的天價罰單,原因是其在音樂流媒體應用分發市場中濫用主導地位。
歐盟委員會表示,蘋果禁止音樂流媒體應用程式開發商充分告知 iOS 用戶在應用程式之外可以提供的替代和更便宜的音樂訂閱服務,也禁止他們提供有關如何訂閱此類服務的任何說明。
歐盟委員會稱,在确定罰款數額時,考慮了侵權行為的持續時間和嚴重程度,以及蘋果的總營業額和市值,結論是,超過 18 億歐元的罰款總額與蘋果的全球收入成比例,是實現威懾所必需的。
後來,蘋果公司在歐盟地區做出一系列調整,其中包括大幅下調 " 蘋果稅 ",從原來向開發者抽取的 30%、15%(年收入 100 萬美元的中小開發者)兩檔,分别下調至 17%、10%。
緊跟歐盟步伐,日本近期也計劃修訂反壟斷法,加大對各種反競争行為的處罰力度。韓國則計劃頒布歐盟以外最嚴厲的 " 反壟斷法 ",以限制大型科技公司的影響力。
目前,蘋果對于中國 " 标準企業 " 的稅率為 30%,而小型企業的稅率為 15%。美國地區,針對外鏈銷售數字產品的開發者,兩項數據分為 27% 和 12%。歐洲地區,如果加入新的業務條款則為 17% 和 10%,如果開發者使用 App Store 費用處理則需要加上 3% 。而通過 APP Store 或其他 APP 市場發行的 iOS APP 安裝量超過 100 萬次後,每年為每首次安裝支付 0.50 歐元。韓國地區,如果開發者使用 APP 内其它費用處理方式,标準企業稅率則從 30% 下調至 26%。從優惠後的稅率看來,均低于中國的收費标準。
(時代财經李杭綜合自第一财經、民主與法治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