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裝修砸掉承重牆?最高可追刑責,歡迎閱讀。
近日,
黑龍江哈爾濱的一棟居民樓内,
有人裝修時砸掉了承重牆,
導致該樓多層牆壁出現裂縫,
數百戶居民被疏散。
預估損失 1.6 億餘元。
目前,
相關部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事實上,
裝修時砸掉承重牆的案例
不在少數。
私自拆除承重牆,該擔何責?
一起來看《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馬霄律師的專業解讀!
承重牆是房屋建築安全的 " 生命牆 ",私自拆除承重牆可能導致房屋裂縫甚至坍塌,危及不特定公眾的生命财產安全。對此,業主、租戶、施工部門等需根據不同情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
從民事責任角度來說,拆除承重牆行為對樓體造成損壞,影響樓内其他住戶正常居住,該行為已構成對其他住戶的侵權,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需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具體包括賠償房屋修復、加固費用及損失賠償等。
從行政責任角度來說,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改正,處 5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私自拆除承重牆的行為,已違反該條例規定,将面臨相應行政處罰。
從刑事責任角度來說,私自拆除承重牆的行為危害不特定公眾的生命财產安全,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租戶和施工部門,在隐瞞業主的情況下私自拆除了承重牆,通常業主無需承擔法律責任;但如果業主對此知情,則需共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除過失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要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即使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也構成犯罪。另外,雖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刑法中沒有規定部門犯罪,但仍需對施工部門直接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即便責任方進行了全面賠付,若構成刑事犯罪,仍需對其追究刑事責任。
在此提醒,為了 " 小家 " 的裝修,危害 " 大家 " 的公共安全是絕對被禁止的行為。一定要在合法的限度内進行裝修,多一分謹慎,多一分思慮,對自己、對他人的生命負責。
策劃:楊新順 宋勝男
文字:李一鳴
視頻:李唯祎 範琳松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