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千萬豪宅放女友名下,百萬現金司機代持……“欠1.7億住别墅養女友”男子身份曝光,歡迎閱讀。
6 月 26 日凌晨 5 時,一場法院強制執行正式啟動。随後," 男子欠 1.7 億仍住豪宅養女友 " 相關話題衝上熱搜第一。
當天,法院除了控制被執行人應某某,對别墅内的現金、奢侈品、保單、名酒等财產依法查封、扣押外,因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當晚被送到成都市拘留所執行 15 日拘留。
記者了解到,應某某在成都牽涉的三起案件欠款本息達 1.7 億元,而其總欠款已超 4 億。他曾是四川宜賓當地煤礦 " 大佬 ",一度被民間傳為是當地的 " 首富 "。
執法現場,應某某穿着睡衣
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
" 老賴 " 被拘 15 日
應某某,四川宜賓筠連縣人,在成都中院及成都青羊區法院先後受理的三起案件中,應某某被判還款本息共計 1.7 億元,但其僅還了 5.3 萬。欠款期間,他一直未向法院申報财產,人也一度失蹤。
2018 年 7 月,執行立案後,法院通過網絡查詢及傳統調查均未發現其名下有财產。2018 年 8 月,成都法院依法對應某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費,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執行法院也一直在查找應某某的行蹤及名下财產。
去年年底,債主何某某向法院提供了應某某蹤迹。循着線索,在公安機關、物業等多方配合下,通過長時間摸排、走訪,最終,法院确切掌握了應某某在成都的行蹤。
執法現場
在做好充分準備後,今年 6 月 26 日凌晨 5 時,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集合市、區兩級法院執行幹警、法警、公證人員共 40 餘人前往應某某居住地——位于天府新區的蔚藍卡地亞别墅,進行突擊現場搜查,開展執行工作。當天 6 時,在别墅主卧中,幹警将穿着睡衣的應某某控制,并在别墅内搜查出奢侈品、保單、名酒等諸多财產,也搜集到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所籤訂的協定等高消費憑證。
應某某車内查獲的酒
當天,應某某被傳喚到成都高新區法院進行詢問,法院同步找到了應某某駕駛員及其同居女友進行詢問調查,并責令駕駛員将其持有的 100 萬元(實為應某某所有)支付到法院賬戶。同時,将應某某所有的一輛豐田阿爾法商務車及車内大量知名品牌白酒扣押。
當天,由于應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當晚他被送到成都市拘留所執行 15 日拘留。
千萬别墅買後一年轉至女友名下
記者了解到,執行人員此次突查的蔚藍卡地亞别墅目前售價在 1000 餘萬元。據執行法官介紹,2014 年,應某某購買該别墅,次年便轉讓至女友名下。
而正是在這前後,應某某的财務危機開始顯現。據悉,此次所涉三起案件中,其中一起發生于 2014 年。當年,張某、王某某、陳某某等 4 人向應某某轉款 3500 萬元,借款本應于 2014 年 9 月 12 日到期歸還,但因應某某流動資金緊張,未按時還款,後進入訴訟程式,法院于 2017 年進行了判決。目前,本金加逾期利息、違約金等,該案執行标的本息近 1 億元。該案也是三起案件中涉及金額最高的一起。在成都青羊法院的另兩起案件中,應某某及名下公司是作為擔保,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總執行标的約為 7000 萬元。
應某某的别墅
對于應某某的别墅是否有轉移财產的嫌疑,目前經法院初步了解,應某某女友無合法收入來源,下一步,法院将對房屋買賣合同效力進行查證,若有證據證明房子是低價出售,且購房款非其女友自有财產,後續将作為法拍房進行處置。
記者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辦案法官介紹,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房產之外,對于查獲到的應某某購買的高額保單,以及其子女就讀的高收費私立學校都可以證明應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未履行。針對這種情況,法院将予以堅決打擊,以上物品都将作為證據來使用。
下一步,成都法院将進一步核實查獲的财產情況,并依法進行處置。對應某某逃避執行、規避執行等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現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過程中。
屋内查出的物品
曾是煤礦 " 大佬 "
被下達 59 條限消令,總欠債超 4 億
身負如此巨大的債務,應某某有着怎樣的人生背景?據其四川宜賓市筠連縣老家的村民介紹,應某某曾是教師,但本人好賭,之後 " 下海 "。因其所在的宜賓市筠連縣某鎮煤礦資源豐富,從 2000 年起,應某某便開始開起了煤礦廠。
據不完全統計,應某某名下煤礦企業至少有 9 家,是筠連縣小寨煤業有限公司、宜賓市和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筠連縣金鑫煤業有限公司、筠連縣金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等多家煤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到處都有他的煤礦。" 多名村民表示,說起應某某,村裡 " 無人不曉 ",是宜賓當地有名的煤礦 " 大佬 "。
據介紹,他為人低調,未經常回村,老家僅剩其父居住。直到幾年前,當地小煤礦接連關閉,應某某改行。而此前他曾一度被傳為當地 " 首富 "。
據記者了解,應某某還曾和他人一起于 2010 年開辦小額貸款公司。據當時媒體報道,該公司注冊資金 1 個億,是宜賓第一家小額貸款公司。此外,應某某名下還有商貿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等。
未履行總金額超 4 億
在涉訴方面,記者查詢到,應某某涉訴至少 60 餘起,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小額借款合同糾紛等,出借人涉及銀行、電力公司、個人等,但應某某并未履行相關債務,其因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義務 "" 違反财產報告制度 "" 規避執行 ",12 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被下達 59 條限制消費令。
據統計,除成都中院、青羊法院 3 起案件本息共計 1.7 億欠款外,其在宜賓老家、内江、成都等地還涉及多起借款糾紛,總計未履行金額已超 4 億。
來源:成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