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驚喜還是驚吓?20年全職太太離婚才知丈夫資產上億!卻差點……,歡迎閱讀。
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
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
做了二十年的全職主婦
離婚時卻發現丈夫是億萬富翁
還在偷偷轉移大量婚内财產
無論是誰,都會覺得心寒
近日, 上海青浦法院發布了這樣一則離婚案例,夫妻結婚将近二十年,這期間,妻子為照顧丈夫和孩子,擔任起了全職太太的角色,而丈夫因工作繁忙,會每月定時給妻子生活費,以供家庭中大大小小的開支,二人經常是聚少離多。
然而這二十年來,夫妻間的感情越來越淡,于是妻子決定起訴離婚,分割結婚以來的夫妻共同财產。
經法院查詢,發現丈夫這些年的确是經商有道,名下房產眾多,甚至資產過億。得知妻子打算離婚,丈夫對法院明确表示,二人的夫妻感情并沒有破裂,希望還能繼續生活下去。
鑑于丈夫的誠懇态度,妻子動搖了,在溝通後,法院判決駁回她的離婚訴訟請求,二人繼續保持婚姻關系。
好景不長,半年後,妻子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最終判決二人解除婚姻關系。但在這次離婚中,妻子驚訝地發現,半年前還在丈夫名下的十八套商鋪的產權如今變更到了前妻女兒的名下。
調查發現,這十八套商鋪是在不動產登記機關籤訂的房屋贈與協定,妻子覺得自己受到了欺騙,遂要求判決丈夫與前妻女兒之間的房屋贈與合同無效。
對此,丈夫辯稱,妻子只是全職主婦沒有工作,錢都是由自己打拼得來,雖給前妻女兒十八套商鋪,但留給現任所生孩子資產更多。
經判決,法院認為于紅的收入并不影響其對夫妻共同财產的共有權,判定該贈與行為無效,判令前妻女兒将十八套房產變更登記至丈夫名下。
對此一事,網友也是議論紛紛,有人認為,丈夫稱自己妻子 " 只是全職主婦沒有工作 " 非常傷人,全職主婦可能只是沒有工資,但并不是沒有事幹,她們面臨的是随時随地的家庭瑣事,即使連生病可能都得不到休息。也有人勸女孩子不要當家庭主婦,還是要有自己的事業,有經濟獨立才能有把握生活的勇氣。
但也有人疑惑," 結婚二十年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是富豪?小說都不敢這麼寫 " 還有人猜測," 妻子是不是知道了丈夫這麼有錢所以才堅持離婚的?"
不少人對法院的判決也有疑惑,為什麼自己的房產贈予親生女兒都算是無效?" 換個角度看看,就變成了全都拿走的後媽?"" 站在前妻女兒的角度,這算不算是狠心後媽分我财產?"
對于網友們的疑惑
我國法律其實早有規定
上海青浦法院在本案科普中提到:
而在我國現行法律中,更有對 " 全職媽媽 " 或 " 全職爸爸 " 的離婚經濟補償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定;協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公眾号 " 中國普法 " 也曾在科普中,介紹了有關離婚補償制度的案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友軍解釋道:全職太太離婚時,一般都可以請求 " 家務補償 ",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因為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另一方就應當給予補償。主要考量的因素,包括一方在家務勞動方面的付出,另一方,還包括丈夫收入情況、婚姻關系存續的時間、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等。
對于上述案件,你有什麼看法?
來源 | 新聞晨報(劉一鳴)綜合上海青浦法院、中國普法、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