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代理這項業務可年入百萬”?已有人上當!,歡迎閱讀。
" 他們說和三大電信運營商都有合作,要我成為他們公司代理,年入百萬元不是夢。" 近日,長沙市民周先生向潇湘晨報記者求助稱,自己疑似遭遇了詐騙。
" 我花 13000 元成為了中馳盛達(遼寧)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馳盛達)的城市站長,也就是城市代理。他們讓我以機頂盒可以免費看 3000 多個頻道為亮點,去推銷機頂盒。只要這個機頂盒正常使用一天,我就能賺 1.6 元。剛籤完合同我就覺得受騙了,想找他們退錢也沒人接電話。" 周先生說。
7 月 30 日,記者嘗試撥打該公司登記的法定代表人電話,發現是空号。記者随後多次致電該公司幾位工作人員,均未取得聯系。
交 1.3 萬元定金成為 " 城市代理 "
欲退費受阻
7 月 18 日,57 歲的長沙市民周先生收到了自稱是中馳盛達的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該工作人員表示:" 我們第二天在酒店有個講座,希望你能夠過來聽一下。"
7 月 19 日 9 點 30 前後,周先生準時到達。講座上,負責演講的工作人員表示,公司和三大電信運營商都有合作,這樣才有權限使用公司的產品,即一款名為 " 智慧學習網絡機頂盒 " 的機頂盒。該機頂盒可以收集用戶每月剩餘的流量資源,除此之外,還能免費看 3000 多個頻道。
聽到這裡,周先生有點犯迷糊了,由于年齡偏大,對這些新東西本來就有點難以理解,便起身準備離開會場。當周先生準備出門時,幾名工作人員圍了上來,并向他推銷機頂盒。
周先生說:" 他們希望我能夠成為他們在長沙的代理,也就是城市站長,還說一個城市就 3 個市級名額。我每推銷出去一個機頂盒,只要這個機頂盒正常使用一天,我就能賺 1.6 元。"
在幾位工作人員的熱情推銷下,周先生半信半疑地通過信用卡支付了 13000 元定金,并籤下一份合作協定書,雙方約定好:周先生繳納 69600 元,成為該公司 " 城市站長 "。周先生需要做的就是将機頂盒推銷出去,并在 7 月 25 日之前将剩下的 56600 元尾款補齊,否則不退定金。
7 月 20 日,周先生對此心存疑問,便給工作人員打電話,希望退錢。工作人員表示,錢已經轉到公司,需要向領導請示。幾天後,定金仍然沒有退還。周先生再次嘗試聯系工作人員,但電話再也沒接通過。
記者調查:
三大電信運營商否認與該公司有合作
公司多人不接電話
7 月 30 日,晨意幫忙記者嘗試聯系中馳盛達工作人員。記者首先嘗試聯系給周先生開收據的工作人員趙某,但趙某一直沒有接電話。随後,記者嘗試聯系駱某,此人是合同中公司的聯系人,電話同樣沒有接通。
晨意幫忙記者通過天眼查 App 發現,中馳盛達在 2023 年 6 月 15 日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沈陽市于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記者聯系三大電信運營商客服,詢問是否和中馳盛達有過合作。中國移動客服表示:" 通過我們内部系統查詢,暫時沒有和該公司有合作。" 中國聯通客服表示:" 在我們系統裡,沒有搜索到這個公司的相關信息。" 中國電信客服表示:" 應該不是電信的。我們沒有這個(合作),通過查詢沒有查到該公司。"
律師:
沒有免費看幾千個台的設備
本次事件中,存在幾個焦點問題。周先生能怎樣維權?是否有能夠免費觀看 3000 多個頻道的機頂盒?晨意幫忙記者咨詢了湖南大鲲律師事務所吳潔心律師的意見。
吳潔心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之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因此,周先生可基于前述法律規定,主張因該公司虛構事實進行欺詐為由,要求撤銷雙方所籤訂合同,并要求該公司退款。"
吳潔心提醒廣大市民:《電信服務規範》(信息產業部令第 36 号)第九條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執行國家電信資費管理的有關規定。" 因此可知,國家對電信資費進行了相應管理及規定,并不會存在所謂的‘可以不花錢,免費看幾千個台’的設備。因此,請廣大市民在遇到相關宣傳時,注意甄别,謹防上當受騙!"
來源 | 潇湘晨報、晨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