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為“鸠占鵲巢”,他與死人籤了買房協定……,歡迎閱讀。
2020 年 3 月凌晨,浙江寧波奉化的老袁父子正在熟睡中,民警突然破門而入,分别将兩人抓獲。睡意未消的老袁,瞬間清醒,他意識到,11 年前的那件事,終究是紙包不住火;而且,他和兒子密謀已久、即将到手的拆遷補償款,也将竹籃打水一場空 ……
死者身份成謎
誰是兇手
老袁和老江是相識多年的老友。2009 年 10 月,兩人一起到新昌讨債,晚飯時喝了不少酒。後來,兩人在一個公園裡發生争吵,并大打出手。
打鬥中,情緒失控的老袁撿起一塊石頭,向老江的頭部一頓猛砸,直到老江不再動彈才住手。看着血泊中的老江,老袁趕緊拿走了老江的錢包證件等物,逃回奉化老家。
第二天,老江的屍體被發現。由于面部血肉模糊難以辨認,又限于當時的技術,死者的身份未能查明,案子成了一樁懸案。
死者身份成謎,更讓辦案民警感到離奇的是,這以後的十年裡,不僅沒有人來認屍,在失蹤人員信息庫中也查找不到相關失蹤報告。
但警方對于老江的查證并未停下。2020 年,在新型偵查技術手段的支持下,民警還原了死者的面貌,并在全省梳理高度相像者,通過 DNA 對比。最終,死者身份被鎖定為奉化人江某。
随着江某身份的确定,其失蹤十年無人問津的原因也有了答案。原來,老江性格孤僻,朋友親戚都極少走動,而且早年離婚,孩子跟了前妻,所以他的失蹤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不過,老江生前只有一個經常來往的朋友,那就是殺害他的兇手老袁。
随着老袁父子被抓,老江被殺害的懸案告破。
觊觎房產
他與死人 " 籤約 "
老袁為什麼要殺害老江?也許是因為一時的激憤,但随着調查的深入,又一個驚人的事實浮出水面。
就在老江被害案宣布告破的這一天,奉化區檢察院檢察官沈廣應偶然刷到這則新聞。出于職業 " 好奇心 ",他在網上翻查了幾段相關報道,發現老袁父子與老江還籤過一份買房協定,但看着看着,他的眼神逐漸凝重起來。
" 協定的日期有問題 ……" 沈廣應發現,新聞裡的買房協定中,籤名日期竟然是老江遇害後的 3 個月。
" 死去的人還能與别人籤訂合同?" 高度的職業敏感讓沈廣應意識到,這可能是一條民事案件線索。
沈廣應随即用 " 買房協定 " 和協定日期等作為關鍵詞,進入中國裁判文書網和 " 浙江裁判文書檢索 " 搜索,發現法院于 2019 年 12 月判決了一起涉及老袁父子與老江的确認合同有效糾紛案。
他循線查閱卷宗,發現該案涉及的這份買房協定,印章顏色很新。" 這麼多年前籤訂的協定,印泥早該幹透了!" 這讓他覺得,這很有可能是虛假訴訟。
在随後對奉化拆遷部門、社區居委會等的走訪中,檢察官們詳細了解涉案房產情況以及老袁父子的居住情況。由于老袁故意殺人的刑事案件發生在新昌,他們又通過聯系紹興市、新昌縣檢察院,進一步了解該刑事案件相關情況。
在連續查證下,事情逐漸清晰。原來,老袁殺害老江後,便 " 鸠占鵲巢 ",搬進老江的房子。老袁的兒子小袁要結婚,老袁就把這房子送給兒子做婚房,還專門出錢做了裝修。
2014 年到 2019 年,老江的房子被确定為危房,開始規劃拆遷,30 多平方米的房子,能分到不少錢,這讓老袁激動不已。
問題是,房子雖然是小袁住着,房產所有人卻是已死去多年的老江,老袁父子要拿到補償款,就要想辦法把房產劃到自己的名下。于是,老袁想到一招 " 偷天換日 " ——偽造房屋買賣協定後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确認協定有效。
金錢的誘惑,讓老袁父子開始密謀。于是,老袁拿着老江生前的籤名,復印在一些白紙上,再把買房協定内容寫進去,買房人也由他代替兒子籤名。這樣的協定他 " 制作 " 了好幾張放在家裡備用。
為了确保房子順利轉到兒子名下,老袁還用一條煙 " 收買 " 了老江的鄰居阿平,讓他幫忙做偽證,稱曾看到父子倆和老江在談買房子的事。
對于老江的行蹤,老袁在法庭上也編了一套說辭,說當時老江和一個洗頭房的女人發生情感糾紛,有人到他家來鬧,所以才急于出手。籤完協定後老江就拿錢走了," 我再也沒見過他 "。同時,對自己 15 萬元購房款的來源,老袁則稱自己是找外甥汪某借的錢。
法院經過多次傳喚,也沒能聯系到老江。有籤名蓋章的買房協定,有鄰居阿平的證言,有社區居委會證明小袁婚後一直居住在這裡的事實,最終,法院判決該買房協定有效。
檢察院抗訴
拆遷款物歸 " 原主 "
雖然查清了老袁自導自演虛假訴訟的過程,但還有一個疑問:老袁的購房款,真的是借來的嗎?
輾轉多方聯系後,他們終于聯系到老袁的外甥汪某,同時證實借款買房也是撒謊。自此,老袁虛假訴訟的事實徹底查清。
2021 年 2 月,奉化區檢察院就該虛假訴訟案提請寧波市檢察院抗訴。同年 3 月,經寧波市檢察院依法提起抗訴,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由原審法院再審。同年 11 月底,原審法院裁定撤銷原先确認合同有效的民事判決書,并駁回原審原告的起訴。
刑事方面,老袁因故意殺人等多個罪名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小袁因妨害作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阿平因幫助偽造證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日前,檢察院和拆遷辦一起聯系到了老江的兒子(唯一的法定繼承人)領取了拆遷補償款及賠償款共計近百萬元。(文中人物為化名)
來源:浙江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