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娛樂經驗:楊穎訴醫療用品公司獲賠50萬 代言丸美3年2400萬,歡迎閱讀。
天眼查 App 顯示,近日,楊穎與青島卓護醫療用品有限公司肖像權糾紛一審文書公開。
文書顯示,原告楊穎訴稱,被告未經授權,在其產品包裝及品牌手提袋上印制楊穎照片,并标注 " 電影《建黨偉業》主演楊穎助力卓護品牌推廣 " 字樣,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權、姓名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其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 53 萬元。被告辯稱,看到别人在用原告的照片就也用了,照片是在網上搜到的;如果對原告構成侵權,被告表示歉意,但原告主張的經濟損失金額過高,被告同意賠付 3 萬元。
庭審期間,為證明商業代言價值,楊穎提供與廣東丸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籤訂的 2020-2022 年廣告代言合同,顯示服務費總費用為 2400 萬元。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構成對原告肖像權和姓名權的侵害;綜合考慮原告的職業身份、代言酬勞及被告侵權的具體情節,原告主張的經濟損失數額并無不當。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向楊穎書面賠禮道歉,并賠償楊穎經濟損失 50 萬元及維權費用 196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