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海霸王“豬肉水餃”中雞肉或鴨皮含量均高于豬肉,被罰50萬元,歡迎閱讀。
紅星資本局 1 月 8 日消息,今日,上海市場監管局官方公眾号披露,海霸王 ( 汕頭 ) 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海霸王 ")" 豬肉水餃 " 中雞肉或鴨皮含量均高于豬肉,海霸王因虛假宣傳被罰款人民币 50 萬元。
據上海市場監管局消息,2020 年 11 月起,受豬肉價格大幅增長影響,海霸王為減少原材料成本,将 " 白菜豬肉水餃 500g" 等 19 款速凍水餃產品中的豬肉配料含量大幅降低,導致上述產品配料中雞肉或鴨皮的含量均高于豬肉,豬肉不再是上述水餃餡料配料的主要成分。
但為了獲取競争優勢,海霸王自行設計并制作產品包裝,仍在上述 19 款速凍水餃產品的外包裝上使用醒目字體以 " 豬肉水餃 " 作為產品名稱,也未在醒目位置備注提示產品主要配料改變,導致消費者對產品配料產生誤認。至案發,海霸王共計銷售上述型号的速凍水餃產品 140 餘萬包。
海霸為降低成本,獲得競争優勢,利用產品名稱對產品性狀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争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2023 年 2 月,長寧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罰款人民币 50 萬元。
圖自 " 上海市場監管 " 公眾号
紅星新聞記者 張露曦 俞瑤
編輯 楊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