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樂視網被判賠20億,律師稱将比較難執行,歡迎閱讀。
審理一年半之久的樂視網财務造假投資者索賠一案終于有了初步結果。
9 月 22 日,時代财經獲悉該案一審判決已出。北京金融法院判決被告樂視網向原告投資者支付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等賠償款共計 20.40 億元,賈躍亭承擔連帶責任賠償。
同時,法院判決平安證券在 10% 的範圍内與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在 1.5% 的範圍内與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在 1% 的範圍内與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在 0.5% 的範圍内與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而投資者關于要求中泰證券、中德證券以及金杜律師事務所承擔連帶責任的訴訟請求未得到一審判決支持。
一、IPO 欺詐發行,中介機構擔責
從時代财經獲取到的判決書來看,此案共有 2496 名投資者作為原告參加訴訟,被告樂視網需支付 20.40 億元的賠償款,4 家中介機構則在 13% 的範圍内與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以此計算,中介機構需支付的金額總計約為 2.65 億元。
判決書中提到,平安證券作為樂視網 IPO 階段的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内控機制執行不到位,出具的發行保薦書中發行人财務數據與實際情況不符,對樂視網虛假陳述行為的發生存在重大過失。
但同時,法院也認為樂視網的實際控制人賈躍亭指揮組織其團隊策劃實施,手段較為隐蔽。平安證券通過盡職調查未能發現相關異常情況,也受 2010 年當時的核查手段和工具的局限性的制約,對此不應無視。
綜合各方面因素,判定平安證券就原告投資者損失在 10% 的範圍内,與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此前,在樂視網保薦項目行政監管措施落地時,平安證券曾回應稱,公司十年來持續建立健全内控機制,提升合規内控水平,相關歷史問題均已完成整改。
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曾為樂視網 IPO 提供三個年度的财務報表審計服務;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為樂視網提供 2010~2014 年年度财務報表審計服務,同時也是樂視網 2016 年非公開發行的審計機構、驗資機構;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為樂視網 2015、2016 年年度财務報表提供審計服務,分别出具了無保留意見及帶強調事項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上述 3 家中介機構則被法院認為在樂視網财務造假及虛假陳述的發生上存在重大過失,相應承擔 0.5%~1.5% 的連帶賠償責任,其中利安達作為樂視網 IPO 的财務審計機構,承擔 1.5% 的賠償責任。
另外,法院認為,2016 年樂視網非公開發行與二級市場投資者的決定沒有交易因果關系,故關于保薦人中德證券、承銷商中泰證券以及法律服務機構的金杜律師事務所的訴訟請求被駁回。
可以看出,一審判決中,法院對于 IPO 階段的中介機構判罰較重。對此,判決書中提到,"IPO 階段的信息披露對于投資者的投資決定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公司 IPO 成功本身就為公開市場對該公司的善意信賴提供了隐性的背書,對此後較長時間内的投資者決策產生了影響。在此情況下,IPO 階段的信息披露質量就顯得至關重要,參與 IPO 的各個中介機構應高度的勤勉盡責,當好‘守門人’。"
二、律師:執行會比較困難
2022 年 1 月份,2000 多名投資者發起對樂視網等 21 名被告的民事訴訟,當時投資者要求賠償的金額總計為 45.71 億元。一審判決中,法院認為投資者的損失金額總數為 20.40 億元,其中樂視網對原告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但賈躍亭遠走美國操盤着另一局資本遊戲,樂視網作為第一被告顯然難以承擔如此巨額的賠付。
9 月 22 日,該案其中一位代理律師告訴時代财經,此案的實際執行将會比較困難。
另外,判決書提到,被告不服判決的,可在 15 日内提交上訴狀,賈躍亭因長期在國外生活,可在 30 日内提交上訴狀。一審判決的生效尚需等待 30 天,而根據司法流程,如果有被告提起上訴,至少半年才會有審理結果。
雖然對于投資者來說,一審判決鼓舞人心,但距離真正拿到賠償款恐怕還有很長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