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股市小作文”竟造謠國常會!大V轉發推波助瀾,财通證券斷然否認有關,歡迎閱讀。
股市謠言第一案尚在審理中,類似的 " 小作文 " 再次冒了出來,威力還越來越大。
6 月 14 日上午,一條标題為" 财通政策路演紀要 "的 " 股市小作文 " 在網上發酵,文中提及本周國務院常務會議将讨論多項經濟刺激政策,包括巨額特别國債、消費券、地產、工業母機、新能源汽車等領網域将迎來政策支持。
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内容直接 " 碰瓷 " 國務院常務會議,直言這些政策将在 " 本周五國常會讨論 "。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不完全統計,該條消息在微博、雪球、微信公眾号等多個平台快速發酵,被多個 " 大 V" 轉發,其中不乏粉絲量超 80 萬的大 V。
消息廣泛傳播,股市反應立竿見影。以工業母機概念股為例,沈陽機床(SZ000410,股價 8.15 元,總市值 168.3 億元)盤中一度直線拉出漲停,華中數控(SZ300161,股價 52.34 元,總市值 104 億元)等個股也紛紛跟漲。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此傳聞的真偽進行調查,并努力還原該傳聞的擴散路徑。
财通證券:很多人蹭我們流量瞎弄的
針對上述傳聞,《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财通證券求證。
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致電财通證券證代,提及帶有 " 财通政策紀要 " 的這條消息被廣泛傳播,并告知該條消息的具體内容後,對方表示 " 我們沒有發過這種路演紀要,不是我們的 "。
每經記者表示該消息在轉發時帶有 " 财通 " 字樣,對此對方表示 " 你是問我們研究所對外發布的信息?因為我沒看到過這個檔案,所以我不知道你是從哪裡來的信息。"
每經記者輾轉聯系到财通證券研究所機構銷售的華東 / 華北區網域負責人。問及帶有 " 财通政策紀要 " 的消息是否屬實,對方表示該條信息所提及的内容都是 " 不真實的 "," 都不是我們家說的,因為我們家最近比較火,所以很多人蹭我們的流量這麼說,這個不是我們的觀點。"
問及是否知曉該條消息是從哪裡發出來的,對方表示并不知道," 應該是别人瞎弄的,反正不是我們的觀點。"
财通證券既已否認與該傳聞有關,那麼國務院常務會議即将讨論的政策會否提前公布?尚未出台的政策是否涉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此采訪了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汪玉凱認為,只要是未出台的政策,就是涉密的。國常會即将讨論的涉密内容,不可能對外公布。
14 日網傳的這類小道消息是否靠譜?汪玉凱告訴每經記者:我認為完全不靠譜。國務院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保密工作一定做得很好,不可能會議還沒開,就可以通過外部渠道把消息傳播出來。否則就屬于重大事故了。
由此可以判斷," 财通政策路演紀要 " 這則消息就是典型的股市謠言,造謠者為了達到炒股牟利或者拉高出貨等目的,編造了國常會即将讨論針對某些行業的刺激政策,并且在各大網絡平台廣泛傳播。
謠言通過多個路徑進行傳播
那麼這條消息最早是由誰發出來的?消息來源是哪裡?又是怎樣傳播并逐步發酵的?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迅速展開調查。
在調查過程中,記者發現,據不完全統計,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小紅書等生活方式分享平台,今日頭條等新聞資訊平台,知識星球等知識社群平台,備受投資者關注的雪球等投資者社區、國内股票論壇理想論壇等眾多平台上均出現了該條消息,且在多個平台上均有大 V 在轉發。
在今日頭條上,注明為 " 注冊會計師、職業股票投資人 ",粉絲量超過 30 萬、點贊量近 400 萬的财經大 V" 郭小凡财經 "也提及特别國債的消息,在該消息下的諸多評論中,有網友表示 " 借着上漲繼續出貨!"
14 日上午," 财通政策路演紀要 " 的 " 小作文 ",先後在不同平台均有大 V 轉發。
記者梳理發現,在微信平台,一個專注于分享投資心得的微信公眾号 " 先有事實後有邏輯 "在 12:40 轉發了這條消息,這也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截至發稿前在網絡上找到的發布時間最早的一篇文章。不過截至記者發稿前,該公眾号已删除所發布的這條消息。
在今日頭條上,關注股市投資、基金投資等領網域、擁有 80 萬粉絲的大 V" 愛股票 "在 12:52 轉發了該條消息,并直接點明消息來源于 " 财通證券 "。
在雪球上,粉絲量超過 5 萬、轉評贊超過 13 萬的大 V" 研值 plus"在 13:45 也轉發了這條消息,不過該大 V 在轉發時去掉了 " 财通 " 二字。有網友在該條消息下評論 " 消息可靠嗎?" 該大 V 回復稱:該消息是 " 在知識星球看到的,需要自己辨别 "。
在微博平台,記者注意到粉絲量超過 18 萬的房產大 V" 北京房地產觀瀾 "在 17:32 轉發了這條消息,有網友在該條微博下留言 " 坐等發錢 ",有網友轉發該條消息稱 " 看看周五吧 "、" 不解渴 " 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多個平台均對大 V 發送私信詢問消息來源于何處、是否可靠,但截至發稿前,并未收到回復。
實際上,每經記者在調查過程中了解到,不少券商及業内人士均表示在很多微信群看到過該條消息,且圈内仍在轉發、傳播該條消息。該條消息仍在持續發酵。
影響惡劣 造謠者該擔什麼責?
此前,集采謠言突襲股市,長春高新市值蒸發 250 億元。今年 4 月 17 日,正值公安部網安局部署開展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之際,長春高新投資者起訴造謠者案正式在南京開庭審理。這是中國資本市場的首例,業内稱為 " 股市謠言第一案 "。
為何股市謠言屢禁不止?股市謠言危害有多大?造謠者應該承擔什麼責任?《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了 " 股市謠言第一案 " 的代理律師——上海百谷律師事務所律師高飛。
高飛認為,由于投資者需要大量信息支撐自己的投資決策,必然存在别有用心之人為了獲利而編造虛假信息的可能性。但由于預防手段有限,傳播途徑多樣及監管的滞後,加之針對股市謠言提起的民事訴訟也尚在摸索階段,證券市場虛假信息侵權責任相關的司法配套還有待進一步成熟,目前造謠者的違法成本太低,造謠的利潤誘惑足以抵消處罰帶來的風險。正是這些因素導致 A 股謠言屢禁不止。股市謠言危害甚大,資本市場上的任何風吹草動,都可能導致上市公司股價異常波動,不僅損害了投資者權益,還會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嚴重時甚至可能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
造謠者應該承擔什麼責任?高飛告訴每經記者:首先是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編造并且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第三款規定,部門犯前兩款罪的,對部門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是民事責任。證券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還有行政責任。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針對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人,證監會可以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十萬元的,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 股市小作文 " 造謠國常會事件将如何進展,每日經濟新聞還将持續關注。
記者 |張蕊 周逸斐(實習)
編輯|王月龍 蒲付強 陳旭 杜恒峰
校對 |趙慶
|每日經濟新聞 nbdnews 原創文章|
未經許可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鏡像等使用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