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國家一級演員蘇孝林被決定逮捕!,歡迎閱讀。
9 月 13 日,正義網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甘肅省人民政府原參事蘇孝林(副廳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平涼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平涼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蘇孝林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蘇孝林(圖源:中國文藝網)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蘇孝林長期在蘭州文化系統工作。公開簡歷顯示,1958 年 3 月出生的蘇孝林為甘肅蘭州人,大專學歷,1974 年 12 月參加工作,1986 年 10 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其此後便長期在蘭州市歌舞劇團工作,1991 年起擔任蘭州市歌舞劇團副團長、團長。2003 年 12 月起任蘭州歌舞劇院院長,2008 年 1 月起任蘭州大劇院院長,當年 2 月起,同時任省文聯黨組成員、副主席。
2018 年 3 月起,蘇孝林開始擔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參事,2020 年 10 月,其卸任蘭州大劇院院長,但繼續擔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參事,2021 年 4 月,蘇孝林退休。
蘇孝林的另一個身份是男高音歌唱家、國家一級演員。1994 年,蘇孝林組織創排的大型舞蹈詩《西出陽關》曾經引起關注。
追求低級趣味
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賄賂
2023 年 8 月 11 日,據甘肅省紀委監委消息,甘肅省人民政府原參事蘇孝林被開除黨籍。
經查,蘇孝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毫無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毫無敬畏之心,背棄初心使命,長期破紀違法。違反政治紀律,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調查,轉移隐匿非法所得、銷毀證據;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标準使用辦公用房和交通工具,裝修豪華接待場所,公款大吃大喝,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特殊消費,安排親屬公款旅遊;違反組織紀律,瞞報房產,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選拔和錄用中為親屬和特定關系人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借婚喪事宜斂财,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特定關系人謀利;違反工作紀律,懈怠企業改制工作要求,違規出借部門資金;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沉溺賭博,道德敗壞,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系。放縱貪欲,将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國家财產,在企業經營和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賄賂,數額特别巨大。其行為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幹部形象,嚴重污染任職部門政治生态,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知止,膽大妄為,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甘肅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蘇孝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