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挪用2500多萬公款理财,7年僅獲利6464.49元,歡迎閱讀。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郭龍龍 顧三味 記者 葛小林)7 年間挪用學雜費、擇校費、捐資助學費等 2500 多萬元進行理财,居然僅獲利 6400 餘元。7 月 27 日下午,常州金壇一中學的出納徐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提起公訴,金壇法檢 " 兩長 " 同庭履職。徐某認罪認罰,該案将待合議庭合議後擇期宣判。
現代快報記者從金壇法院了解到,2010 年 2 月至 2017 年 9 月,被告人徐某在擔任常州市金壇區某中學出納會計期間,利用其收取、保管、上繳學雜費、擇校費、捐資助學費的職務便利,先将上述費用存入其個人銀行賬戶,之後多次挪用這些費用購買銀行短期理财產品,挪用金額共計 25518572.08 元,徐某從中非法獲利共計 6464.49 元。
當天,金壇法院院長于立峰擔任審判長,金壇檢察院檢察長仲軍擔任公訴人。控辯雙方圍繞犯罪主體身份、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構成開展舉證質證及辯論。據公訴内容顯示,徐某多将公款購買 " 一天通知存款 "" 七天通知存款 " 等短期理财產品。例如 2013 年 2 月,徐某将收取的 2013 年春學期學雜費存入自己賬戶,之後從中挪用 189 萬餘元購買 " 七天通知存款 " 及 " 一天通知存款 ",從中非法獲利 139.77 元。2014 年 8 月至 9 月,将其收取的 2014 年秋學期學雜費從中挪用 1195000 元購買 " 七天通知存款 " 及 " 一天通知存款 ",從中非法獲利 111.1 元。
公訴人陳述了徐某涉嫌挪用公款多達 16 次。記者注意到,徐某将這些公款進行短期投資,收益均比較低,例如 2014 年 3 月,徐某挪用 2014 年春學期學雜費 169 餘萬元購買理财產品,獲利 63.32 元;2017 年 8 月至 9 月,挪用了 2017 年秋學期學雜費 131 萬元理财,僅獲利 59.81 元。獲利最高的一次理财,是 2010 年 7 月至 9 月,徐某将其收取的 2010 年秋學期學雜費、擇校費、捐資助學費中的 333 餘萬元,從中非法獲利 2926.17 元。
被告人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自願認罪認罰。據悉,該案将待合議庭合議後擇期宣判。
此次庭審,法檢 " 兩長 " 同庭履職,是常州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和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具體體現。" 兩長 " 共同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彰顯了司法機關重拳懲治貪腐的決心。下一步,法檢将繼續加強以案釋法,切實築牢公職人員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維護公權力的廉潔性。
(通訊員供圖 校對 張紅霞 編輯 吳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