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科技經驗:突發!蘋果巨額逃稅,被判補繳1000億,歡迎閱讀。
編譯 | 陳駿達
編輯 | Panken
智東西 9 月 10 日消息,剛剛,據外媒報道,開完秋季發布會後的蘋果被歐盟裁定補繳稅款,總金額達130 億歐元(約合 1020 億元人民币),蘋果需要連本帶利償還過去在愛爾蘭獲得的稅收減免。
在裁決宣布後,蘋果發言人朱利安 · 特羅斯多夫(Julien Trosdorf)立刻做出回應,他稱:" 此案的争議點從來不是我們的納稅金額,而是我們需要向哪個政府繳納稅款 "。換言之,蘋果認為他們已經繳納足額稅款,根據國際稅法要求,他們的應繳稅收已在美國繳納。
據德國媒體 DW 介紹,這場官司已經持續了 8 年左右。2016 年,歐盟指控蘋果與其歐洲總部所在地的愛爾蘭政府達成了一項不正當的稅收減免協定,歐盟認為愛爾蘭政府試圖通過大額稅收優惠吸引跨國公司落戶。但蘋果認為,他們遭到了美國和歐盟 " 雙重征稅 " 的情況。
一開始,蘋果在與歐盟的訴訟中獲勝,但歐盟于 2020 年再次上訴,今天歐洲法院的裁決推翻了前序判決。歐洲法院認為,愛爾蘭向蘋果提供了非法補貼,愛爾蘭必須收回這些補貼,而本次裁決是 "對此事的最終判決"。
蘋果在愛爾蘭的稅收優惠案是一系列調查的一部分,盧森堡等國也成為了歐盟的調查對象。這些歐盟成員國對企業的稅收水平要低于其他歐盟國家。
與此同時,蘋果還陷入了與歐盟的其他糾紛。今年年初,蘋果因其應用商店規則被歐盟罰款18 億歐元(約合 140 億元人民币),目前蘋果還因不遵守數字競争規則而面臨三項歐盟調查。
歐盟商業競争專員瑪格麗特 · 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是這些調查和案件背後的核心人物,本次歐洲法院的裁決對她來說是一場巨大的勝利。維斯塔格認為,蘋果在他們賺取利潤的司法管轄區内的稅務貢獻非常非常小。
蘋果和歐盟對這一問題各執一詞。蘋果在 2017 年稱,他們國際收入的實際稅率為 21%。但歐盟委員會認為,蘋果在歐洲 2003 年時的實際稅率為 1%,在 2014 年已經降為 0.005%。
蘋果發言人特羅斯多夫稱,蘋果是 " 世界上最大的納稅人之一,(蘋果)從來沒有特殊交易,歐盟委員會正試圖讓規則倒退。"
來源:Politico、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