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活絡油怎麼那麼辣?用辣椒油造假,男子被重判12年!,歡迎閱讀。
9 月 18 日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
危害藥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一例為黃某霖等
生產、銷售假藥案
2019 年 12 月起,被告人黃某霖通過網絡從廣東、江蘇等地購買生產設備及藥水、空瓶、瓶蓋、标籤等原材料,雇傭盧某榮、柯某來、章某輝、章某花、林某娟(均另案處理)等人在福建省莆田市使用辣椒油、熱感劑等非藥品灌裝生產假冒黃道益活絡油、雙飛人藥水、無比滴液體,後通過電商平台以明顯低于正品的價格銷售牟利,銷售金額共計 639 萬餘元,獲利 40 餘萬元。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5 月,被告人柯某雲明知被告人黃某霖生產、銷售假藥,仍與黃某霖共同灌裝、貼标、包裝黃道益活絡油,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冊網店并負責客服工作,提供自己身份信息注冊的支付寶賬号用于黃某霖購買原料以及銷售假藥收款,銷售金額共計 308 萬餘元。
經莆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涉案黃道益活絡油、雙飛人藥水、無比滴(港版)、液體無比滴 S2a(日版)、液體無比滴嬰兒(兒童版)5 個涉案產品均為假藥。
福建省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法院、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霖、柯某雲生產、銷售假藥,情節特别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柯某雲在與黃某霖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輔助作用,系從犯,結合其情節和作用,依法予以減輕處罰。黃某霖、柯某雲均認罪認罰。
據此,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被告人黃某霖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一千一百萬元;判處被告人柯某雲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五十萬元。
有不少網友表示
怪不得自己買的油
比以往 " 辣 " 了那麼多!
最後提醒:
專業藥品一定要從正規的
網絡交易平台購買,
以确保用藥安全!
綜合最高人民法院、央視新聞、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