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1分鍾收1塊錢,車主吐槽太貴!有人充完電發現多了一筆“占位費”,甚至比充電費還多……,歡迎閱讀。
每經編輯 王月龍
中國充電聯盟數據顯示,截至 2024 年 6 月底,全國充電基礎設施累計數量為 1024.3 萬台。而同期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 2472 萬輛,以此估算國内新能源汽車對充電樁的占有率,平均 2.4 輛新能源車擁有一根充電樁。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随着新能源車的普及,充電樁的需求不斷增加,部分車企建設的充電站開始收取 " 超時占位費 ",通常為每分鍾一元,以提高充電樁的使用效率。
不少車主反映,一些新能源車充電站缺乏明确的收費提醒和标識,導致他們被動承擔高額費用,此事引發争議。
1 分鍾 1 塊錢
有人 " 占位費 " 比充電費還多
據上觀 · 新聞,最近,有上海市民反映,一些充電站在缺少提醒、不夠明示的情況下,暗搓搓向車主收取高昂的 " 占位費 "。市民蔡先生是一名出租車司機,8 月初的一天凌晨,他在寶山區潘泾路 377 号樂動力體育館地面停車場選擇小鵬汽車的快充樁充電。他停好後,掃描充電樁上的二維碼,登錄聯聯充電 Pro App,插好充電口便回車内等待。他記得,App 上顯示充電可限免停車 2 小時,于是安心地玩起手機。凌晨 4 時許,估摸着 " 限免時間 " 臨近結束,蔡先生拔下充電頭,駛離停車位,訂單顯示他需要支付 47.12 元,其中 29 元是占位費。
圖片來源:上觀 · 新聞
什麼是占位費?蔡先生趕忙翻看充電站點的介紹界面,才看到停車規則除了 " 充電限免,道閘減免 " 的說明之外,另附一行小字" 充電結束後 30 分鍾内未及時拔槍并駛離車位,将按照 1 元 / 分鍾的标準收取占位費 "。原來,他的車輛在凌晨 3 時 46 分就已充電結束,雖然停車費是限免的,但產生了 " 占位費 "。" 為何沒收到提醒挪車通知?并且,這裡是郊區,充電停車位并不緊張。" 他還認為占位費的收費标準公示地并不明顯," 如果我停一晚,停車費之外,豈不是要產生上百元的占位費?"
蔡先生與 App 客服聯系,對方稱該項收費是充電站企業運營行為。他又詢問了充電站品牌客服人員,對方回應現場充電站有占位費收取的說明,暗示是蔡先生沒有認真浏覽。至于收費上限,内部有設定,只是沒有公開。
據了解," 占位費 " 收取的初衷是為了在緊張的充電資源下,提高充電樁的利用率,避免妨礙其他車主的使用。記者梳理發現,收費标準因不同充電樁品牌和場所而異。有的品牌統一在充滿電後的一段時間内自動統計占位時長,有的則根據站内空閒率,動态調整收費價格。
對此,有網友認為這是調節充電資源的有效手段,高額的占用費能勸退霸占停車位的行為。也有網友認為,占位費可以收,但不能亂收,需要充分告知和公示收費标準。
收費信息藏在 " 犄角旮旯 "
據央 · 廣網,近日,山東濟南的張女士到一家主題樂園遊玩,她的車在停車場的充電樁充電後,被運營方按照每分鍾一元錢的标準收取了 " 超時占位費 "。張女士最終繳納充電費 40.72 元、服務費 11.8 元、占位費 46 元、停車費 8 元,也就是說占位費比充電費還多。張女士表示,收取 " 占位費 " 前,充電樁運營方沒有進行任何提示,而且收費标準公示并不明顯," 收費信息以比正常字體還要小的字體顯示,難以引起注意。"
某充電站 App 上并不醒目的計費規則。圖片來源:央 · 廣網
央 · 廣網記者在一網絡投訴平台上搜索注意到,相關投訴多達 400 多條。多位車主反映稱,充電樁運營方存在 " 未告知的情況下,收取高額占位費 " 等問題。車主趙先生表示,近日,他在公司樓下給電車充電結束後,在毫無提醒的情況下,被強制收取了 120 元的 " 占位費 "。
車主何先生稱,在未提醒的情況下,他曾遇到過一小時被收取 30 元超時 " 占位費 " 的情況。他認為,不管從停車還是充電的角度來看,這種 " 占位費 " 都過于昂貴,不太合理。記者致電何先生反映的這家充電樁運營方,客服人員表示," 占位費 " 的收取标準由充電所在的場站來制定,而對于收取 " 占位費 " 是否有提醒一事,客服人員稱,需要消費者自行添加提醒。
何先生稱," 占位費 " 是由場站制定的,平台本身不收取該費用。" 在掃碼啟動充電之前,會有相關信息展示,并在充電訂單下方有開啟短信說明的選項,車主需要手動開啟才能收到提醒。如果不選擇開啟,則不會收到任何通知。" 他補充說,有些地方在掃碼充電時也會彈出提示,告知車主将收取 " 占位費 "。
央 · 廣網記者随機下載了多款用戶使用較多的充電站 App,注意到相關收費提示都不夠醒目。有的充電收費提示僅用灰色的小一号字體呈現,且各家收費标準不一,有的顯示超時 " 占位費 " 封頂 100 元,有的則上不封頂。
多家車企充電樁設 " 占位費 "
業内人士:收費标準并無相關規定
據新華社此前報道,去年 8 月,小鵬汽車發布公告,表示将嚴打充電樁 " 霸位 " 行為。公告表示,如果發現有車主 " 霸位 ",小鵬汽車會通過信息、電話等方式提醒車主,并從占位開始,按照 1 元 / 分鍾加收費用。如果車主不按時繳納費用,将影響其在小鵬自營充電站的正常使用。不過,小鵬汽車預留了 30 分鍾的時間,以防車主在完成充電後不能及時拔槍。
采用充電超時收費的方式來避免充電樁被占用也成為特斯拉、極氪、蔚來等車企的共同選擇。特斯拉此前介紹,車主在充滿電後 5 分鍾内未騰出車位,可能收取一定占位費。當空閒樁數量過半時,不收占位費;空閒樁數量少于 50% 時,充電樁占用費為 3.2 元 / 分鍾;充電樁利用率若達 100%,超時占位費為 6.4 元 / 分鍾。
據央 · 廣網,一位上海新能源汽車業内人士劉先生表示,目前 " 超時占位費 " 的收費标準并無相關規定。" 目前我國尚未設立相應的技術标準、行業标準或法律法規來約束和監督充電樁收費。如果沒有相關規則,企業方以自己的方式進行監督和提醒,是完全合理合法的,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副秘書長唐健盛認為,雖然 " 占位費 " 沒有統一的收費标準,但行業監管應強調收費要更加公開透明,加強提示應是運營方的義務。
唐健盛表示,運營方應向消費者做出非常明确的提醒,合理的 " 占位費 " 标準應伴随更加友好的提醒方式,例如商家可以通過獲取消費者的手機号或使用 App 進行及時通知,以确保消費者的知情權。
編輯|王月龍 杜波 蓋源源
校對 |段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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