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武漢宣布取消住房限購,歡迎閱讀。
來源: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适時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當前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住房限購。2023 年 9 月 19 日起,取消我市二環線以内住房限購政策 , 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
二、優化家庭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标準。對生育多子女家庭在購房貸款時,購買的第二套住房認定為首套住房,購買的第三套住房認定為第二套住房。對已有兩套住房的家庭,在挂牌出售或出租一套的前提下新購一套住房的,購房貸款時認定為第二套住房。
三、支持居民換購住房。2023 年 9 月 19 日起至 12 月 31 日前,對出售原有住房并在半年内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後至房屋交付前出售原有住房的納稅人,由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區财政部門對其出售原有住房已繳納的增值稅按計稅價格的 1% 給予補助。
四、給予購房優惠支持。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對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 1 萬元家電家具數字消費券或購房消費券。持續開展線上線下房交會,對房交會期間購買首套住房的,按契稅應繳額度給予補助優惠,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按契稅應繳額度的 50% 給予補助優惠。
五、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我市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可按職工家庭當前可貸款額度上浮 20%,同時不超出我市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即家庭首套房貸款最高可貸額度 90 萬元,家庭二套房貸款最高可貸額度 70 萬元)。貸款額度上浮政策與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上浮政策不疊加使用。
六、盤活企業資產。對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持的商辦類房屋,在不改變房屋規劃用途和不影響原土地出讓合同履行的情況下,經轄區政府批準同意,允許以新建商品房形式整體轉讓。整體轉讓後,原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相關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受讓方承擔。
七、加強精準供地,鼓勵居住戶型設計創新。結合各區新房庫存情況,實施土地精準投放,加快中心城區地段好、配套齊全的住宅淨地供應,加快項目審批、開工建設、上市銷售。支持企業轉型發展,優化住宅陽台進深、面積比例控制要求等技術規範,推進新型住宅設計創新。
八、加快盤活存量用地。對已出讓尚未建設且沒有法律糾紛的存量國有建設用地,由轄區政府組織開展土地收回和規劃優化可行性研究,報市政府同意并按程式完善相關工作後,可重新實施土地供應。存量用地收回應符合相關規定,且規劃優化後,可以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不影響重點功能區核心功能實施。
九、積極助企纾困。因疫情影響,對 2023 年 4 月 8 日前未按土地出讓合同或儲備土地開發補償協定約定繳付土地價款的項目 , 按照省、市相關助企纾困檔案要求執行,可延期繳納。
十、建立房地產開發企業 " 白名單 " 管理。在我市注冊且經營狀況良好,近三年未發生債務違約行為、集團及所屬企業在我市未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未因自身經營原因引起群體性信訪、無被法院列為 " 失信 "" 限高 " 記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納入 " 白名單 " 管理。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對納入 " 白名單 " 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申請提前辦理預售許可。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負責解釋。各區可結合實際制定促進本轄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支持政策,相關措施可與本《通知》疊加使用。
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武漢市城鄉建設局
武漢市财政局
武漢市商務局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