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借學區房”給侄女上學,不料哥哥免費住了十年後竟拒絕搬離……,歡迎閱讀。
近日,譚女士在我的長沙 APP《我要找律師》專區求助稱,自己的親哥哥霸占了她的房屋,導致她無家可歸,接到線索後,記者立即趕往現場了解情況。
女子稱房屋被親哥哥霸占
自己只能寄人籬下
房產證上顯示哥哥占比 1%
" 這是我買的房子,我的親哥哥一家人住了差不多 11 年,現在他住在這裡不肯走,我帶着孩子沒地方住,我怎麼辦?" 譚女士告訴記者,位于山語城二期 21 棟的這套房子,是自己在 2011 年出資 50 餘萬全款購買的。當時考慮到父母年邁,自己一直在深圳打工,哥哥一家人又在外租住,便同意哥哥一家人搬過來與父母同住。
" 我的初衷是為了給父母安度晚年,我哥哥那時候一家人帶着孩子,又沒房子,就跟着父母一起住了。" 譚女士說,2013 年底,譚女士父母與親哥哥一家人一起搬進了新房。
" 去年年底,我帶着孩子回來了,我就想商量一下,大家要怎麼安排,他幾乎就是我發信息不回,打電話不接,跟嫂子溝通,嫂子說她也沒辦法,讓我去找我哥哥。我現在帶着孩子只能住親戚家,住同學家,不然我還要租房子,我現在也有我的困難。" 譚女士說,這十年裡,她不僅沒有收取哥哥一分錢租金,甚至為了侄女上學,還在房產證上加了哥哥的名字。
▲當事人提供房屋產權證
" 共有人譚某超就是我哥哥,占有比例 1%,但是他沒有出錢,當時是因為他們住過來,他有個女兒,我的大侄女剛好到了入學的年齡,為了她上學,我父母就跟我商量,我考慮到都是一家人,教育局又有入學的要求,要麼有戶口要麼有房子,為了這個我就給他加了名字,名義上的 1%。" 譚女士說。
譚女士的母親也證實,房子确實是女兒全資購買:" 本來是我女兒孝敬我們的,要我們來住,我看着兒子沒房子住,又在這邊上班,我就說讓他慢慢掙了錢再自己去買房子,我們就在這裡帶孫子。"
可是十年來,兒子不僅沒有搬走,最近這段時間更是因為房子的事情,與家人鬧得不可開交,母子更是形同陌路。
" 他一直是這樣混啊混,他們掙了錢可能是藏起來了,我們來都是我們買菜搞飯,帶小孩。前兩年進出還喊我一聲,最近幾年,為了這個房子的事兩姊妹扯皮,也不理我,喊都不喊我一聲,只要有人提起這個房子的事,就指着我腦袋‘就是你啦,這是多虧了你啦’。" 說起兒子,譚女士的母親很無奈。
記者現場看到,譚女士所購買的這套房子是一套建築面積 88.44 平米的三居室,除去公攤,套内面積只有 68.19 平米,三代兩戶共 8 人同住的确太擁擠。
可既然是妹妹所買,哥哥一家又為何不肯搬離呢?譚女士當着我們的面撥打了哥哥的電話,可自己卻早已被拉黑。
▲電話無法接通
" 我從今年上半年打電話就一直是這樣了。" 譚女士表示。
哥哥堅決不肯搬離
律師:妹妹可自由處置房產
随後,記者聯系到了譚女士的哥哥。
" 她把我的房子賣了,沒給我一個交代,我不可能說走就走,是吧?" 譚女士的哥哥譚某超說,自己原本在望城區景城苑有一套房子,2017 年,妹妹在深圳的生意資金周轉不靈,想要賣掉自己在望城的房子套現,當時母親曾親口承諾,自己一家人以後就住如今妹妹這套房子,自己才将望城的房子賣了,沒想到如今媽媽和妹妹卻都變了卦。
" 那時候我媽跟我說,你住過來,你妹妹在深圳有幾套房子,她也不可能住到長沙來,你現在又沒在望城了,你就讓她把望城的房子賣掉算了,這個房子反正以後她也不會要。結果她把那邊房子賣了,又要把我從這個房子裡趕出去。" 譚某超表示,正因如此,他堅決拒絕搬走。
然而這番說法卻遭到了譚女士母親的否認。
" 我沒有承諾過這個,那個房子要賣是女兒打電話給我,我也體諒女兒的難處,再說那個房子也沒住。" 不僅如此,譚女士母親還說,之前兒子名下望城的那套房子,也是女兒給買的,只是產權證上只寫了哥哥和嫂子的名字而已。
" 那套房子首付也是我女兒付的,後來供房子也是我女兒在供,他不知道供了幾個月,就不肯供了。" 譚女士的母親說。
" 望城的房子是我付的首付 11 萬元,月供他供了 7 個月,我供了 70 個月,房子是後面我有壓力我要賣掉,賣掉的時候我算了,他付了 7 個月 1 萬 3,賣掉之後盈餘 2 萬 3,我要把這個錢給他,是他不收。我現在也可以給他。" 譚女士表示。
▲譚女士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與哥哥之間的來往賬單
譚女士還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賬單,這份賬單上清晰記錄着,望城景城苑的房子總價為 339734 元,貸款額為 237000 元,其中首付款 102734 元和 2011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共 70 個月的月供,共計 135256 元均為譚女士所支付,僅有 7 個月月供,共計 13305.28 元為譚女士哥哥譚某超所支付。除此之外,這張賬單上還記錄着這些年來,譚女士幫助哥哥支付的各種款項,包括哥哥離婚時賠付給女方的賠償金 4 萬餘元,共計約 12 萬元。
" 我認為我已經仁至義盡了,我很失望也很寒心。" 譚女士表示,因為哥哥決絕的态度,她打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此,湖南湘鼎律師事務所律師皮永康表示,譚女士可自行處分該房產,無須征得哥哥同意。
▲律師 皮永康
皮永康表示:" 如果雙方對處分沒有約定,占有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可以處分這個房產,不需要征得哥哥同意。但是妹妹在處分房產時必須要通知哥哥。因為她哥哥有 1% 的份額,在一定期限内是可以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在本案當中,哥哥是明顯侵犯了妹妹的權益的,建議妹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這個房產,可以通過對折價的方式,或者拍賣變賣的價款按份額比例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