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成都、重慶先後通報居民燃氣問題,對多收取的燃氣費将全額退款,歡迎閱讀。
财聯社 4 月 20 日訊,重慶、成都先後通報燃氣企業多計多收燃氣費等問題調查結果,重慶方面,已立案調查 14 件,對經調查确認的違法違規行為和相關責任人将嚴肅追責問責,對多收取的燃氣費将全額退款。成都方面,當前,所有投訴問題全部受理,已辦理 1189 件,其餘 807 件正加緊辦理中。對經調查确認的違法違規行為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依紀給予組織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對已經調查确認多收取的燃氣費,将責成相關燃氣企業全額退款。
成都:對已确認多收取的燃氣費 将責成相關燃氣企業全額退款
4 月以來,我市 12345 熱線截至 19 日共接到 1996 件燃氣問題投訴,并有網友發帖質疑氣表計量、燃氣收費、企業服務等問題。在投訴問題受理過程中,我們發現燃氣企業存在問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責成市場監管、經信、住建等部門立即成立聯合工作專班,多次約談燃氣企業,督促其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對待和受理市民投訴;組織 12 個督導組分片進駐各區(市)縣,會同技術專家、社區工作者通過現場核查、試驗檢測、數據比對、案例實證等方式,對市民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當前,所有投訴問題全部受理,已辦理 1189 件,其餘 807 件正加緊辦理中。根據目前調查核實情況,查明燃氣企業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存在以估代抄、違規估抄問題。在未上門或抄表遇到用戶不在家時,存在違規估抄情況,且未及時與用戶溝通核準實際數據,導致出現用戶不在家、不用氣但仍產生燃氣費的問題。如,錦江區某用戶反映燃氣企業不到現場抄表、亂估費用,一個月多估收 100 立方米氣費。經調查核實,燃氣企業未經核實氣表實際底數 706 立方米,按照估算 791 立方米進行收費,多收取該用戶 85 立方米氣費。目前,已責成燃氣企業完成退費處理。再如,青羊區某用戶反映被燃氣企業多預估費用的情況。經調查核實,該用戶 2024 年 2、3 月分别被估收氣量 39 立方米、60 立方米,比實際多收取 75 立方米氣費,前期用戶已按估收氣量繳清費用 215.82 元。目前,燃氣企業征得用戶同意後,多收費用在後期氣費中衝減。
二是計費采集系統存在漏洞,補錄過程不透明。如,成都高新區某用戶對其燃氣欠費 17290 元提出質疑。經現場核查,加裝于舊表上的數據采集系統存在功能缺陷,當用戶月用氣量超過 1000 立方米時,采集系統僅能回傳後三位數,用戶用氣 67 個月實際使用燃氣 17812 立方米,燃氣企業收費系統顯示卻為 12787 立方米,累計少計算 5025 立方米。在更換新表時,燃氣企業将多年漏抄數據一次性補錄、一次性計費、一次性通知收取,數據補錄過程不透明,且未與用戶溝通說明。
三是燃氣計費周期随意變化,計價不規範。燃氣企業對同一小區甚至同一用戶計費周期不統一,公示告知嚴重缺失,造成用戶對計費規則產生質疑。如,雙流區某用戶最短計費周期 1 天、最長計費周期 156 天,導致該用戶 5 個月氣費一次性繳納。再如,郫都區某用戶 2023 年 8 月入住一房屋,直至次年 3 月才有人上門抄表,告知用戶欠費 1000 餘元。
四是解決群眾訴求服務意識差,工作方式簡單。部分燃氣企業管理不到位,面對用戶投訴時方法簡單、敷衍塞責、問題解決不及時。如,龍泉驿區某用戶氣表遠程回傳系統故障,導致漏傳用氣數據 4958 立方米,燃氣企業未主動上門核對用戶數據,未及時發現設備問題并更換,以致用戶居家 4 個月漏計燃氣費超 1.5 萬元,特别是燃氣企業在未與用戶達成一致情況下,為催繳費用采取停氣措施。我們将對這一行徑進行嚴肅查處,現已立案調查。
從目前調查核實情況看,尚未發現燃氣表計量和質量、燃氣質量、通過遠程操控改變燃氣表計量等問題。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我市的調查工作還在持續深入,現已派出聯合調查工作組入駐成都燃氣集團等燃氣企業,對相關問題進行徹底調查,并開展集中整治。對經調查确認的違法違規行為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依紀給予組織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對已經調查确認多收取的燃氣費,将責成相關燃氣企業全額退款。
上述問題,暴露出燃氣企業計費管理混亂、服務意識淡薄、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同時也反映出政府職能部門行業管理和監管執法不及時不到位。燃氣問題涉及廣大市民切身利益。我們将深刻汲取教訓,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态度,針對發現的問題,絕不姑息、絕不遷就,全面徹查、嚴肅處理,在全市開展燃氣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加強行業監管,切實維護廣大市民合法權益。
一是積極回應市民關切訴求。壓實燃氣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燃氣服務 " 首問責任制 ",督促燃氣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建立問題清單,逐一整治銷号。針對市民反映突出的問題,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區(市)縣分門别類、分區負責,進一步核實情況,以科學證據、事實依據回應市民訴求。
二是強化燃氣行業監督管理。開展燃氣行業整頓提升行動,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強檢查執法,提升執法質效。加強燃氣價費監管,嚴厲整治不合理、不規範收費行為,全面推行燃氣 " 陽光服務 "。
三是健全燃氣管理制度體系。加快燃氣收費服務改革,督促燃氣企業完善收費标準、公開收費流程,健全企業内部管理、投訴快速響應等制度,全面提升企業标準化、規範化服務水平。
如果廣大市民遇到燃氣方面的疑問,可以撥打燃氣企業服務熱線,也可通過 12345 熱線反映,我們一定認真嚴肅核查、依法依規處理。真誠歡迎社會各界和市民朋友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寶貴意見。
立案調查 14 件、多收取的燃氣費将全額退款 重慶通報燃氣費多計多收問題
在今晚舉行的重慶市燃氣調查情況新聞發布會上,經過重慶市聯合調查組調查,确認重慶燃氣集團等燃氣企業存在部分市民反映的多計多收燃氣費等問題。
調查組通過現場核查、試驗檢測、數據比對、專家分析研判、典型案例實證等方式,逐條核實情況,現已查明重慶燃氣集團等燃氣企業存在部分市民反映的多計多收燃氣費等問題。具體問題如下:
一是存在錯抄和違規估抄的問題。比如,調查發現,重慶燃氣集團沙坪壩分公司 2024 年 1-4 月因手動錄入錯誤產生用氣量增高的 1085 筆、涉及氣量 19.05 萬 m ³,未入住估抄錯誤產生用氣量增高的 106 筆、涉及 1.16 萬 m ³,長期未成功入戶抄表造成累計抄表數按更高階梯價格收費 234 筆、涉及 27.91 萬 m ³。
二是存在燃氣計費周期混亂的問題。比如,調查發現,渝北區龍山街道某用戶抄表周期非常長,有 7 個月、9 個月、最長有 13 個月無抄表記錄,導致該用戶 2023 年 10 月一次性繳納一年的氣費。再如,燃氣分公司對同一小區的用戶計費周期不統一,時間間隔毫無規律和邏輯,最小計費周期 7 天,最長計費周期 83 天。又如,重慶燃氣集團在每年價格調整前一個月,要求完成所有居民客戶抄表工作,但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平時估算、調價前集中清算導致氣費大漲等問題。
三是存在價格政策執行不到位的問題。比如,調查發現,2024 年 4 月 15 日,沙坪壩某公租房租賃戶有 3 年零 3 個月無燃氣抄表記錄,退房時當事人一次性抄表記錄的用氣量達 943m ³,重慶燃氣集團按一個計費周期進行階梯計價計算收費,多收氣費 237.55 元,該情況已立案調查。
四是換表工作組織無序。燃氣企業計費、采集系統技術落後、運行不穩定,造成數據紊亂。比如,江北一小區 2023 年 7、8 月份開始更換智能表,但重慶燃氣集團工作人員是換完一個批次的表後,才将用戶信息交到燃氣公司錄入系統,中間存在時間差,其間用氣量會疊加到下次抄表時,造成比平時用氣量大,費用比平時高。
五是工作力量嚴重不足。部分燃氣公司對抄表員管理不到位,比如,燃氣分公司管理客戶數為 52.5 萬戶,其中需要入戶抄表的為 14.1 萬戶,僅配置抄表員 18 名,平均每人負責 0.78 萬戶,導致工作人員敷衍了事随意抄表等問題。
六是部分燃氣企業内部監督管理不到位。未按規程履行業務復核、監督管理職責,對抄表周期波動、抄表入戶不到位、異常數據等發現問題不及時、糾偏更正不到位。
針對以上問題,對已經調查确認多收取的燃氣費,将責成燃氣企業進行全額退款。對于調查發現企業違法違規的問題線索,調查組移交相關部門加快依法處置,現已立案調查 14 件,對經調查确認的違法違規行為和相關責任人将嚴肅追責問責。調查組已将調查情況通報重慶燃氣集團等燃氣企業的上級機構。據悉,重慶燃氣集團上級機構已決定免去車德臣重慶燃氣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職務,并提請股東大會免去其董事長職務,同時派出工作組入駐重慶燃氣集團,對相關問題開展徹查整改。從目前調查核實的情況看,尚未發現燃氣表計量和質量、燃氣質量、通過遠程操控改變燃氣表計量等問題。下一步,重慶将針對本次調查中發現的行業管理和監管執法不到位等問題,舉一反三,責成相關部門加大監督執法力度,督促燃氣企業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繼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持續妥善處理群眾投訴舉報,保護群眾利益,确保群眾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