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蘋果被判賠,歡迎閱讀。
據央視财經報道,韓國首爾高等法院 6 日就 7 名韓國 iPhone 用戶對蘋果韓國公司提起的損害賠償請求訴訟做出二審判決,判處蘋果韓國公司侵害了 iPhone 用戶的選擇權而給用戶造成了精神損失,向每名原告賠償精神損失費 7 萬韓元(約合人民币 385 元)。
據新華社報道,2018 年初,韓國消費者以 iPhone 系統更新導致舊款手機性能下降,變相迫使用戶更換新款機型為由,針對蘋果韓國公司等提起集體訴訟,要求其向每人賠償 20 萬韓元(約合 1088 元人民币)。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今年 2 月的一審中判決原告敗訴,理由是 " 很難判定 iPhone 的性能調節功能對用戶產生負面影響。" 當時,共有約 6.2 萬名消費者參與針對蘋果的集體訴訟案,其中 7 人不服并提出上訴。
原告提出,蘋果韓國公司在 2017 年下半年對 iPhone6 和 iPhone7 系列手機進行系統軟體更新時,故意降低手機性能,造成用戶經歷了手機運行速度下降、應用程式閃退、程式運行遲緩等問題。
首爾高等法院 6 日在裁決中指出," 根據相關情況,很難斷定相關更新引起的手機性能下降現象是永久的、不可逆的或者機械性受損。但蘋果韓國公司作為運營商,發布更新是為了給用戶提供更好的使用體驗,對于系統更新後所產生的影響,蘋果韓國公司和消費者之間存在着明顯的信息不均衡、不對稱性,蘋果韓國公司有義務向用戶告知更新後會產生的影響,讓用戶自行選擇是否安裝更新 "。
對此,蘋果韓國公司表示,公司并沒有參與系統更新軟體的開發和發布,很難認為有義務告知用戶相關情況,因此不承認損害責任。
此次一審原告中提出上訴的 7 人獲得了二審的部分勝訴。
據報道,2020 年 12 月,蘋果曾因 " 降速門 " 與歐盟多個國家面臨集體訴訟,并面臨 1.8 億歐元(約合人民币 13 億元)的賠償。
起訴方認為,蘋果通過系統更新令舊款 iPhone 變慢,從而迫使用戶購買新款手機或更換電池。
歐洲消費者組織的集體訴訟涵蓋比利時、西班牙、意大利和葡萄牙的多達 200 萬部 iPhone 6、6 Plus,6S 和 6S Plus 設備。
蘋果曾在 2017 年承認,的确存在通過系統更新讓使用舊電池的 iPhone 手機降頻的事實。但同時表示,這種做法可以避免電池過快耗電,以及性能問題而造成的突然關機問題。
蘋果的這一舉措在全球範圍内遭到了消費者的強烈抗議和法律訴訟。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央視财經、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