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科技經驗:Meta、TikTok 質疑歐盟《數字服務法》收費标準,已先後提出上訴,歡迎閱讀。
IT 之家 2 月 11 日消息,綜合外媒 POLITICO、SiliconANGLE、The Verge 報道,歐盟即将向科技公司開征新一年的内容審核執法費。Meta 與 TikTok 對歐盟《數字服務法》的這一收費标準表示質疑,已提出訴訟。
根據歐盟《數字服務法》,在歐盟範圍内有超 4500 萬月活用戶的網絡平台,就會被認定為超大型在線平台(VLOP)。這些平台的所有者有義務杜絕有毒有害内容,為未成年人打造健康網絡環境以及打擊虛假信息。
同時《數字服務法》規定,歐盟層面進行内容審核監管的行政費用需由這些 VLOP 自身支付。執法成本的分擔将按照各平台的用戶數量計算,每年最多向歐盟委員會繳納年利潤的 0.05%。
不過這一對利潤進行征收的策略也意味着,歐盟無法從 X、維基百科等用戶眾多卻淨收入很少甚至虧損的平台征收到适當比例的行政費用,相關負擔會轉嫁到更有盈利能力的企業上。
根據彭 * 博社去年的一份報告,就 2023 年度而言,歐盟内容審核監管執法成本預估高達 4520 萬歐元(IT 之家注:約合人民币 3.5 億元),Meta 将需支付近 1/4 的 1100 萬歐元(約合人民币 8530 萬元),TikTok 則将付出 390 萬歐元(約合人民币 3025 萬元)。
Meta 和 TikTok 于本周三和本周四先後對這一征收機制發起挑戰。Meta 表示其已因 " 不公平 " 向歐盟普通法院提出訴狀;TikTok 則在一份給媒體的聲明中稱 " 将基于一系列理由提起上訴,包括使用有缺陷的第三方活躍用戶統計作為計費基礎 "。
歐盟委員會發言人就此回應稱:" 我們的決定和方法是可靠的。我們将在法庭上捍衛我們的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