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500億國企旗下煤礦突發事故,已致2人死亡,原因正在調查!公司去年曾3次因信披違規被通報,歡迎閱讀。
據新華社,3 月 29 日,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葛泉礦發生一起安全事故,2 人被困。事故發生後,多部門展開緊急救援。
3 月 30 日晚,冀中能源官網發布通報,确認 2 名被困人員死亡。
超 500 億元資產國企
旗下煤礦發生頂板事故,2 人遇難
冀中能源通報稱:2024 年 3 月 29 日 4 點 42 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葛泉礦東井 1277 運料巷掘進工作面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 2 人被困。事故發生後,該礦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現場人員第一時間開展救援工作,并按程式上報有關部門。省、市、企業相關領導迅速趕到事發現場指揮救援工作。礦山救護、醫療、公安等部門積極參與現場救援。
截至 3 月 30 日 18 點 50 分,現場救援結束,兩名被困人員不幸遇難。事故原因正在調查,善後工作已經展開。
官網資料顯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經原國家經貿委和中國證監會批準,由邢台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邢礦集團)以其所屬的東龐礦、邢台礦、葛泉礦三礦淨資產,獨家發起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1999 年 8 月 6 日公開發行 10,000 萬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 1999 年 8 月 26 日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成立。公司股票于 1999 年 9 月 9 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碼 "000937"。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冊資本為 35.34 億元,冀中能源集團為公司控股股東,持股比例為 32.81%,冀中能源峰峰集團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和冀中能源張家口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權比例分别為 16.90%、6.88% 和 0.57%,冀中能源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本總額的 57.16%,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河北省國資委。
公司擁有 14 家子公司,涉及煤炭、化工、電力、建材四大產業板塊。其中,煤炭板塊是公司的支柱產業,下轄邢台、邯鄲、峰峰、山西、内蒙古五個礦區 19 座礦井,總地質儲量 29.31 億噸,年核定生產能力 3,265 萬噸,產品以優質煉焦煤 1/3 焦煤、肥煤、氣肥煤以及瘦煤為主。化工板塊擁有年生產能力 63 萬噸 PVC、20 萬噸燒鹼的聚隆化工和年生產能力 150 萬噸焦炭的金牛天鐵兩家企業。電力板塊擁有總裝機容量 6.3 萬千瓦的矸石綜合利用電廠。建材板塊主要是年生產能力 8.5 萬噸玻纖的金牛玻纖公司和年生產能力 20 萬噸玻纖的冀中新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企業總資產 514.86 億元,淨資產 249.32 億元,資產負債率 51.58%,在冊員工 41,445 人。2022 年度,公司營業收入 360.36 億元,利潤總額 70.27 億元。
去年曾 3 次因信披違規被通報
值得一提的是,2023 年,冀中能源曾第三次因信披相關問題被通報。對此,冀中能源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确實存在工作上的失誤。
2023 年 3 月 3 日,冀中能源發布公告稱,收到深交所對冀中能源及相關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公告顯示,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以下簡稱 " 河北監管局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及深交所查明的事實,冀中能源及相關當事人于 2022 年 7 月 3 日、4 日以預付賬款方式向控股股東冀中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 冀中集團 ")的關聯方河北京冀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京冀工貿 ")提供 4 億元财務資金且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才将上述資金收回,日最高餘額為 4 億元,占上市公司 2021 年經審計淨資產的 1.92%。
鑑于此,深交所對冀中能源和其控股股東冀中集團及其關聯方京冀工貿均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此外,對冀中能源董事長劉國強、總經理闫雲勝、财務負責人兼董秘鄭溫雅、時任副總經理王濤也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然而僅僅三個月後,2023 年 6 月 2 日,冀中能源再次發布公告稱,收到來自河北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此次收到的處罰也與關聯方有關。
公告顯示,冀中能源因涉嫌未按規定披露在冀中能源集團财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 财務公司 ")超出股東大會議定限額的存款,此前 2023 年 4 月份曾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時,公司控股股東冀中集團因涉嫌組織、指使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在财務公司超出股東大會議定限額的存款,也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據了解,冀中能源與财務公司均為冀中集團的控股子公司。财務公司是冀中能源的關聯方。冀中能源在财務公司的存款構成關聯交易。2020 年 6 月份至 2022 年 4 月份,冀中集團通過多種形式組織冀中能源增加在财務公司的存款,并指使冀中能源暫不披露相關信息。期間,冀中能源在财務公司的存款餘額最高達到 123.48 億元,較已披露的最高限額增加 73.48 億元,增加額占 2019 年經審計淨資產的 32.05%。
從處罰來看,河北監管局依據《證券法》對冀中能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 50 萬元罰款。對相關當事人給予警告并處以相應的罰款。
2023 年 8 月 8 日,冀中能源再次發布公告稱收到深交所監管函,此次監管函再度涉及信披問題。
據披露,山西冀能青龍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青龍煤業 ")為冀中能源控股子公司,冀中能源持有青龍煤業 90% 股權,冀中能源關聯方山西冀中能源集團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 山西冀中 ")持有青龍煤業 10% 股權。青龍煤業為在建礦井,為加快青龍煤業的建設進度,冀中能源和山西冀中通過财務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青龍煤業提供委托貸款。
公告顯示,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期間,冀中能源持續向青龍煤業提供委托貸款;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前述貸款日最高餘額為 66273.39 萬元,占冀中能源 2022 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 3.14%。深交所稱,冀中能源未及時就相關财務資助事項履行審議程式及信息披露義務。
據證券日報,對此,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表示,年内多次因為信息披露問題被通報,說明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内控制度上可能存在一定缺陷。此外,違反《證券法》制定的信息披露規定,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被行政處罰後,上市公司以及其他責任人,可能将會面臨投資者的集體索賠訴訟。
編輯|段煉 蓋源源
校對 |王月龍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新華社、冀中能源官網、冀中能源公告、證券日報、公開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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