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教育經驗:復旦教師殺害學院書記一案,一審開庭!,歡迎閱讀。
海歸博士殺害書記,真的是因為 " 非升即走 " 制度嗎?
據悉,5 月 23 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姜文華故意殺人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姜文華因故對復旦大學數學科學學院黨委書記王永珍產生不滿,經預謀,姜文華于 2021 年 6 月 7 日 14 時許,在復旦大學光華樓王永珍辦公室内,持刀朝王永珍刺切數十刀,致王當場死亡。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姜文華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提請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當事人家屬、社會公眾等 40 餘人旁聽了庭審。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将擇期對本案進行宣判。
圖源:上海二中院
2021 年 6 月 17 日,復旦大學官網曾發布《關于王永珍遇害案件的幾點情況說明》指出,經查王永珍、姜文華所有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二人沒有合作發表情況,也不存在剽竊學術成果的情況。
據校方介紹,王永珍 1994 年從蘭州大學化學系本科畢業,經研究生考試進入復旦大學化學系攻讀碩士研究生,1997 年 8 月碩士畢業後留校參加工作。工作期間在職攻讀復旦大學管理學院產業經濟學專業博士研究生,2007 年 4 月聘為副研究員。歷任復旦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副主任、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數學科學學院副院長,人事處副處長兼黨委教師工作部副部長,曾作為教育部第四批滇西地區挂職幹部擔任雲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副秘書長一年,2018 年 1 月擔任復旦大學數學科學學院黨委書記。
姜文華介紹資料圖
姜文華自 2016 年 9 月起,以青年研究員崗位在復旦大學數學科學學院概率與統計精算系工作。根據《事業部門人事管理條例》《上海市聘用合同管理辦法》,事業部門須對所有工作人員實行年度考核、聘期考核。
其中,年度考核每年進行;聘期考核在與學校籤訂的合同期滿當年進行,聘期考核合格的,可以續聘。實行 " 準聘 - 長聘制 " 的青年研究員,首聘期 3 年考核合格後,學校與其籤訂第二個 3 年聘期合同。第二個聘期考核合格,且在兩個聘期内已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則進入長聘教師系列。
據了解,復旦大學與姜文華籤訂合同,合同期為 3 年,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根據合同約定,姜文華應在合同期滿前參加聘期考核,學院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2019 年 6 月,數學科學學院按相關程式對姜文華進行聘期考核。學院按照規定程式進行綜合考核後,判定其未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提出" 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滿不再續聘 "的建議。
2019 年 7 月,經姜文華本人申請,在制度允許範圍内,學院充分考慮其特殊情況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審批同意後與姜文華續籤 1 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崗位和各項待遇。2020 年 11 月,經姜文華本人再次申請,學院考慮其特殊情況再次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審批同意後又一次與姜文華續籤 1 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崗位和各項待遇。截至 2021 年 6 月 7 日,姜文華與學校籤訂的 1 年聘期合同尚未期滿,學校并未作出與姜文華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決定。
姜文華資料圖
張五常教授:出現這樣的不幸讓我心境難平
經濟學家張五常談及此事曾表示:" 姜文華的學術生涯本來不錯。他在美國攻讀博士的 Rutgers University 有水平,而博士後參與研究的 NIH 與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皆屬世界級。2012 年回國後任教于蘇州大學五年,其後姜文華進入復旦大學任教職。從美國的常規看,過了五、六年,姜文華從一家大學轉到另一家,復旦聘請他時應該給予他終身雇用合約。這是美國的慣例。
這裡,姜文華從蘇州大學轉到復旦,是往高處轉,應該獲終身雇用合約為起點才對。但沒有。算是有學術貢獻的姜文華,博士後在美國研究兩年,蘇州大學五年,復旦大學五年,共十二年,還沒有獲得終身雇用合約,被解雇,不是悲劇是什麼?
這裡的關鍵,是姜文華今天三十九歲,再不年輕,被復旦革職,于是前無去路,而純數學家是不容易轉業的!......
最後要說的,據網上所載,這次被殺的王永珍書記是一位忠厚随和的教授,出現這樣的不幸讓我心境難平,這裡我謹向王書記的家人表示慰問。"
經濟學家張五常 畢業于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矶分校經濟學系,曾在香港大學任教,後在美國芝加哥大學任教。
殺人悲劇,真的是高校内卷造成的嗎?
據鳳凰 WEEKLY 的報道:
第一, 姜文華學術水平确實高,但是,他的優秀論文多半是博士時期的產出,在復旦的 6 年間,他的論文數量和質量都一般,比美國普通高校的 tenure 标準都還要低一些。
第二, 根據復旦校友的反饋,姜文華被解聘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因為他論文產出不高,而是他曾經出過重大教學事故。2019 年的一次課上,他言行反常,指着學生說學生要害他,跟學生發生衝突,近兩年都無法繼續安排教學工作。
第三, 有同事稱,在復旦工作期間,姜文華曾經被診斷為 " 抑郁症 "。
事實上,這是一條非常重要的線索,抑郁症患者可以被随意解聘嗎?在大學任職期間出現抑郁症,算不算工傷?抑郁症患者多半是自傷,這一次卻發展成殺人,姜是否有其他的心境障礙,是否說明我們的心理健康工作,實在是幹預得太少?
可惜的是,這些問題卻未見讨論。
大多數網友們,只是執迷于自己的腦補,利用這樣一出悲劇,去表達自己的主張 ...... 不明真相不予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