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新能源車能“躺着賺錢”了?四部門推動車網互動應用試點 擴大V2G項目規模,歡迎閱讀。
《科創板日報》9 月 10 日訊 今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等部門發布關于推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将在全國開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試點。
其中提出,按照 " 創新引導、先行先試 " 的原則,全面推廣新能源汽車有序充電,擴大雙向充放電(V2G)項目規模,豐富車網互動應用場景,以城市為主體完善規模化、可持續的車網互動政策機制,以 V2G 項目為主體探索技術先進、模式清晰、可復制推廣的商業模式,力争以市場化機制引導車網互動規模化發展。
參與試點的地區應全面執行充電峰谷分時電價,力争年度充電電量 60% 以上集中在谷底時段,其中通過私人樁充電的電量 80% 以上集中在谷底時段。參與試點的 V2G 項目放電總功率原則上不低于 500 千瓦,年度放電量不低于 10 萬千瓦時,西部地區可适當降低。
通知中提出的重點任務囊括了電力市場、價格、推廣等多個方面:
(一)發揮電力市場的激勵作用。逐步完善車網互動資源聚合參與電力市場的交易規則,逐步形成模式清晰、發展穩定、具備推廣條件的負荷聚合商業模式。鼓勵 V2G 項目聚合參與電力現貨、綠電交易以及儲能容量租賃等市場。
(二)完善價格與需求響應機制。建立健全居民充電峰谷分時電價機制,鼓勵圍繞居民充電負荷與居民生活負荷建立差異化的價格體系;探索新能源汽車和充換電場站對電網放電的價格機制。
(三)加強智能有序充電應用推廣。制定完善充換電設施智能化相關技術要求,推動智能有序充電樁建設、替代或改造。
(四)促進 V2G 技術與模式協同創新。
(五)強化工作保障和有效引導。
上文提到的 V2G 技術,指的是車輛對電網進行能量雙向傳輸的技術,通過 V2G 技術電動車可以充當儲能設備,當電網負荷低時,吸納電能,在電網負荷高時釋放電能,賺取差價收益。
之前國家電網曾在北京開展了兩年的試驗,結果顯示,一個車主通過車網互動一年有望能賺 4000 元。
另外,去年浙江省舟山市首個 V2G 充電示範站正式投入使用,國網舟山供電公司在浙江省範圍内率先與園區籤訂電動汽車 V2G 充電站能源管理合同,并與園區協商制定反充電價。據國網舟山供電公司相關項目負責人朱剛計算,根據合同和用電實際,車主在家使用谷電充電成本約 0.3 元 / 千瓦時,在 V2G 充電樁送電可達 0.6 元 / 千瓦時,園區客戶電費标準為 0.8 元每千瓦時。以電池容量為 60 千瓦時的普通家用車為例,一次送電 40 千瓦時,車主可賺 12 元,園區節約電費成本 8 元。
今年 1 月,國家發改委等已正式出台車網互動政策,提出兩個階段目标:1)到 2025 年我國車網互動技術标準體系初步建成;2)到 2030 年,我國車網互動技術标準體系基本建成。
但目前,國内 V2G 市場尚處發展初期,東海證券 8 月 19 日報告指出,國内 V2G 發展仍存在諸多困難:1)V2G 充電樁數量少,大規模改造成本較高;2)充放電次數增加,電池衰減速度加快;3)產業鏈尚處初期,電網壓力較大;4)電力交易意識不足,盈利能力有待提升。
可以看到,今日發布的通知中,已經有了針對這些困難的相關措施,例如全面執行充電峰谷分時電價,充電樁建設、替代或改造等。
平安證券認為,随着國家政策開始推動車網互動發展,車載電源、充電樁等產品将更新更新。其中車載電源方面,多家企業已開拓車載充電機逆變技術,可實現車對(V2L)、車對車(V2V)、車網互聯(V2G)等應用;車網互動還将推動雙向充放樁發展,利好積極拓展大功率雙向充放電模塊領網域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