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警察酒後辱罵女子并吐口水,警方通報!,歡迎閱讀。
8 月 17 日,山西平遙警方發布警情通報:
7 月 27 日 18 時 30 分,平遙縣公安局接群眾報警稱,平遙古城内某客棧有人醉酒鬧事。接警後,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受案調查。
經查,7 月 27 日 18 時 20 分許,平遙縣古城旅遊警察大隊工作人員梁某文酒後與平遙古城某客棧工作人員李某發生争執,後梁某文以辱罵、吐口水等方式對李某進行侮辱。鑑于案件涉及公安機關内部人員,平遙公安主動提請上級公安督察部門介入監督。
8 月 10 日,平遙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梁某文依法行政拘留 5 日,并依據相關規定将其辭退。平遙縣古城旅遊警察大隊相關責任人員因隊伍管理不到位已進行問責處理。
此前報道
8 月 16 日,山西晉中。近日,李女士發布視頻實名舉報稱,平遙古城派出所警察梁某文酒後在一客棧前台索要 " 特殊服務 " 并對客棧工作人員進行辱罵、吐口水。
李女士提供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7 月 27 日梁某文朋友在一客棧與工作人員發生口角,梁某文來到現場後又與工作人員發生争執,期間梁某文曾辱罵李女士并往其臉上吐口水,梁某文因此被行政拘留 5 日。
李女士表示對警方處理結果不滿,已将相關情況反映給紀委。平遙古城派出所相關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已對此事作出裁決,晉中市公安局督察組也已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