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互聯網經驗:商務部等四部門:調整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措施,歡迎閱讀。
36 氪獲悉,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聯合印發關于調整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措施的公告,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商務部停止确認取得國外标準認證或注冊的防疫物資生產企業清單工作,市場監管總局停止提供國内市場查處的非醫用口罩質量不合格產品和企業清單工作。海關不再以上述清單作為相關產品出口驗放的依據。相關出口企業無需再申請進入 " 取得國外标準認證或注冊的醫療物資生產企業清單 " 或 " 取得國外标準認證或注冊的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清單 ",報關時無需再提供 " 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聲明 " 或 " 出口醫療物資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