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26家失信醫藥企業名單曝光,華北制藥再登榜,歡迎閱讀。
來源于視覺中國
2 月 27 日,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标采購指導中心發布 26 家失信醫藥企業名單,該失信名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中 22 家醫藥企業評級為 " 嚴重 ",4 家醫藥企業評級為 " 特别嚴重 "。
此名單是醫保局發布的第 8 期招采信用評價 " 特别嚴重 " 和 " 嚴重 " 失信評定結果。時間拉長來看,該名單曝光的失信企業數量有增長的趨勢,評定為 " 特别嚴重 " 的失信企業數量也在增加。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醫保部門對得標企業的監管愈發嚴格。
值得注意的是,華北制藥再次 " 登榜 " 失信名單。翻閱醫保局公布的往期失信名單發現,華北制藥已然是該名單的 " 老人 ",早已現身于第一期名單中,常年 " 嚴重 " 失信,公司回應與當年 " 布洛芬集采斷供 " 事件有關。
國家醫保局此前就失信名單 " 答記者問 " 來看,部分藥企進入該名單,也與 " 帶金銷售 "、難以戒掉的 " 回扣 " 等有關。
華北制藥多次 " 嚴重失信 "," 斷供集采 " 影響惡劣
在本期失信名單中,有 4 家藥企評級為 " 特别嚴重 " 失信,分别為四川倍聚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四川潤澤遠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遵義百頤醫藥有限公司、雲南集業藥品有限公司。
在上述 4 家藥企中,除了雲南集業藥品之外,其餘 3 家藥企上期評級皆為 " 特别嚴重 ",遵義百頤醫藥更是該榜單的 " 常客 ",連續三期登榜 " 特别嚴重 " 失信名單。
本期名單中,有 22 家 " 嚴重 " 失信的藥企,包括北京能濟中藥飲品有限公司、泰州大愛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連雲港蘇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等,其中還有該榜單的 " 老人 " 華北制藥(600812.SH)。
價格招采信用評價 " 嚴重 " 和 " 特别嚴重 " 失信評定結果第 8 期名單,來源于國家醫保局
钛媒體 APP 注意到,在國家醫保局 2021 年 9 月發布的第一期《價格招采信用評價 " 嚴重 " 和 " 特别嚴重 " 失信評定結果》中,華北制藥便 " 榜上有名 ",這已是公司第三次 " 上榜 "。
華北制藥為何屢次進入 " 嚴重 " 失信名單?
時間回溯到 2020 年,在國家組織的第三批藥品帶量采購中,華北制藥得標山東、湖北、湖南等七省份的布洛芬緩釋膠囊供應,其價格為 0.3g、30 粒裝規格報價 8.04 元 / 盒,平均 0.268 元 / 粒。按照當時規定的 80% 的約定采購量,僅山東省布洛芬緩釋膠囊的供應量就高達 2511 萬餘粒,中選省市首年約定采購量更是高達 7975 萬粒。
但自執行中選結果後不久,華北制藥突然以 " 產能不足 " 為由 " 斷供 "。面對突然的 " 斷供 ",彼時還在熱需求階段的布洛芬讓市場措手不及。
來源于華北制藥公告
" 斷供集采 " 之外,部分藥企也因 " 帶金銷售 " 上榜。
在 2021 年 10 月份《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和招标采購指導中心負責同志就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工作相關問題答記者問》中,相關負責人就表示:" 截至 9 月中旬,有 5 家企業因‘回扣’金額高或失信影響大被相關省份定為‘嚴重’失信,相關醫藥產品被當地中止挂網采購;有 14 家企業存在給予‘回扣’等失信行為,按規則被定為‘中等’失信,相關醫藥產品被‘亮黃燈’,在醫療機構下單采購時,平台會給予風險警示。"
而在華北制藥發展的進程中,也不乏高管因 " 利用職務之便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 " 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犯罪的案例。據河北紀委 2017 年 5 月消息,公司前任董事長王社平、郭周克因嚴重違紀被調查。
值得一提的是,在往期失信名單中,宜昌人福藥業、譽衡制藥等上市公司子公司也有上榜,且其中不乏 " 商業賄賂 " 等原因。
" 嚴重 " 失信藥企如何處罰?又如何補救?
2020 年 11 月,國家醫保局印發了《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操作規範(2020 版)》和《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級的裁量基準(2020 版)》。
據了解,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制度以集中采購平台為依托,将商業賄賂、涉稅違法、實施壟斷行為、不正當價格行為、擾亂集中采購秩序、惡意違反合同約定等有悖誠實信用的行為納入失信清單。根據失信行為情況評定為一般、中等、嚴重、特别嚴重 4 個等級。
被列入失信名單的藥企會遭到怎樣的處罰?
據《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省級集中采購機構根據醫藥企業信用評級,分别采取書面提醒告誡、依托集中采購平台向采購方提示風險信息、限制或中止相關藥品或醫用耗材投标挂網、向社會公開披露失信信息等處置措施。
情節特别嚴重時,失信企業将面臨喪失集中采購市場的風險。
以華北制藥為例,2021 年 8 月份時,經國家組織藥品聯合采購辦公室成員部門集體審議後,決定将公司列入 " 違規名單 ",并取消公司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參與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活動的申報資格。
不過,被列入失信名單的藥企也有補救的機會。
據悉,失信行為超過一定時限或依法撤銷的,不再計入信用評價範圍。同時,給予醫藥企業申訴和整改期,鼓勵企業采取剔除價格中的虛高空間、退回或公益性捐贈不合理收益等切實措施主動修復信用。
在藥企可用的修復行為中,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此前特别強調了 " 帶金銷售 " 導致失信的補救措施,其指出:" 對于‘回扣’行為,企業可用的修復措施既有退回不當收益,也有降價剔除價格虛高空間。一些企業認為可以用退款代替降價,實際上退款措施是回吐前期的不當收益,對于後期高價行為沒有修復;而降價是糾正虛高價格,避免造成新的危害。所以在信用修復的問題上,退款不能代替降價。"
顯然,不管是在藥企的信用評級,還是在 " 嚴重失信 " 後的補救措施中,各部門都在為營造風清氣正、誠信為先的行業氛圍而努力。
(本文首發于钛媒體APP,作者 | 張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