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娛樂經驗:大河之水:第18集徹底崩了,稅務稽查參與抓捕?觀眾又不傻!,歡迎閱讀。
當《大河之水》播到第 18 集時,這部劇的常識性邏輯徹底崩了,畢竟觀眾又不傻。
越俎代庖
在劇中,鄭昊帶着熊億、李欣欣以及高鵬去林州調查虛開發票案,後來得知重要嫌疑人大飛的奶奶在蘋山養老院。于是四人跟着經偵人員一起趕往蘋山養老院,後來李欣欣從大飛的奶奶手中拿到一支電子鑰匙。萬萬沒想到,此時大飛突然出現,李欣欣慌忙中逃到了樹林中,熊億也聞聲追了過來,結果二人不敵大飛,電子鑰匙被搶走了。
首先鄭昊等人隸屬稅務稽查,不能參與到偵查工作當中,更不可能參與抓捕行動,所以他們沒有立場跟着經偵人員一起去蘋山養老院進行調查。即便是去了,也是由經偵人員對大飛的奶奶進行詢問,而不是熊億和李欣欣,這裡明顯越俎代庖了,現實中絕對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負面影響
當然了,類似的情況在《大河之水》中出現過很多次,只不過目前來看大有愈發離譜的趨勢了。或許有些人會不以為意,認為一部劇而已,不值得如此糾結。實則不然,《大河之水》是一部現實題材的影視作品,劇情理應注重寫實,否則必定會出現兩方面的負面影響:
1. 對于認真看劇的觀眾而言,稅務稽查主導偵查工作,甚至一定程度參與抓捕行動,屬于常識性的邏輯錯誤,非常容易讓人出現跳戲的情況,彈幕上的吐槽評論充分佐證了這一點。
2. 不可否認,總有一些人缺乏常識性的邏輯,那麼《大河之水》如此強行給主角團加戲的操作,真的有可能導致部分人出現認知上的偏差。起碼個人認為,《大河之水》這類影視作品有普及稅務知識的責任,如今卻針對不同部門的職責範圍對大眾進行誤導,實在是本末倒置了。
形式主義
在個人看來,近些年來的國產影視作品呈現出一種題材即正義的趨勢,只要題材本身具有正能量,内容便可以肆無忌憚了,何嘗不是一種形式主義呢?
好的影視作品,不僅題材要具有正能量,而且質量也要過硬,唯有如此才能獲得觀眾的認可。以《大河之水》為例,如果真的想反映稅務人員的生活與工作,那麼在創作劇本之前,勢必要了解稅務工作的性質、執法手段以及典型案例等等,而不是将經偵人員的職責強加到稅務人員身上。假如非要加入經偵或刑偵的元素,不妨設定為雙主角,稅務和經偵各一人,雙方在不同的崗位上攜手打擊犯罪。
結語
只能說類似題材的影視作品越多,越能凸顯出《人民的名義》的含金量,其之所以能夠成為現象級大戲,還是有些道理的。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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