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一查就撤,投行遭罰,剛一口氣撤單兩個IPO項目,正待走出艱苦期?,歡迎閱讀。
财聯社 7 月 28 日訊(記者 林堅)證監會對投行執業 " 零容忍 " 持續在線,又一例因 " 一查即撤 " 項目的罰單開出。據記者了解,與其說監管高度關注撤否率,不如說一查就撤更是監管的敏感點。
7 月 18 日,因投行業務存在違規事項,證監會對民生證券以及蘇永法、崔勇兩位保代采取監管談話監管措施。
圖為證監會對民生證券以及兩位保代開具罰單
證監會稱,民生證券以及兩位保代在保薦福建福特科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履行相關職責,未發現發行人存在多項未披露的資金占用、違規擔保信息披露不完整、其他内部控制問題較多和研發人員信息披露不準确等問題。基于這些問題,證監會對民生證券采取了相應的監管措施。
記者注意到,這是一張 IPO 項目過會之後 " 一查即撤 " 的罰單。2021 年 12 月 21 日,福建福特科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申請過會,到了 2022 年,監管層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内控有效性存在不足,涉嫌違規資金占用,違規擔保信息披露失實。
随後,今年 3 月 27 日,該公司和保薦機構民生證券提交了申請,主動要求撤回注冊申請檔案。4 月 7 日,證監會決定終止對福建福特科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注冊程式。
值得一提的是,被約談的兩位保代都是資深投行人士。
中證協官網顯示,蘇永法具有 13 年從業經驗,曾在浙商證券就職,2018 年 5 月入職民生證券擔任保代,在民生證券已工作 5 年多;崔勇從業時間更長,其有近 20 年從業經驗,先後在渤海證券、東莞證券、申萬宏源證券、天風證券就職,于 2019 年 7 月入職民生證券,在民生證券工作也有 4 年多。
不難發現,随着全面注冊制改革的穩步推進,監管對資本市場 " 看門人 " 的責任壓實正在變得更為嚴格。據易董數據,今年上半年,各級證監部門共派出 165 張罰單,其中 43 張涉及投行業務違規,占比超過四分之一。43 張罰單涉及 26 家券商,其中罰單較多的就包括了民生證券,罰單有三張,其他券商還有中信證券(5 張)、光大證券(3 張)、國海證券(3 張)、華泰聯合(3 張)。
年内第四張投行罰單,監管對民生項目追責已有先例
投行項目 " 一查即撤 " 并不意味着就相安無事。福建福特科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原拟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拟募集資金 45,682.19 萬元,用于精密光學元件產業基地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可以看到," 未發現發行人存在多項未披露的資金占用、違規擔保信息披露不完整、其他内部控制問題較多和研發人員信息披露不準确等問題 " 是民生證券及保代本次被點名的主要原因。
據易董數據,這是年内民生證券投行業務收到的第四張罰單。今年 1 月,因在深圳市穗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IPO 項目存在違規問題,民生證券以及保代嚴智、王虎被深交所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同樣是今年 1 月,因在從事債券承銷及受托管理業務過程中存在違規問題,上海證監局決定對民生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今年 4 月,上交所再度對民生證券采取監管措施,因公司在從事債券承銷及受托管理業務過程中,存在兩大方面違規:
一是債券承銷盡職調查方面,在個别債券項目中對其他中介機構提供的專業意見核查不充分,對審計報告中内容遺漏、數據錯誤等情況未要求審計機構補充或更正;個别債券項目盡職調查工作底稿内容不準确,部分盡職調查材料引述的财務數據有誤。
二是債券受托管理方面,個别債券項目未及時就發行人的嚴重失信行為向市場公告臨時受托管理事務報告。
在上述罰單中,民生證券深圳市穗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IPO 項目也屬于被監管檢查後追責的類型。深交所開出的監管函顯示,2020 年 9 月 30 日,深交所受理了民生證券推薦的深圳市穗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在穗晶光電撤回發行上市申請後,中國證監會對其開展了現場檢查。
深交所查明,民生證券作為項目保薦人,嚴智、王虎作為項目保薦代表人,履行職責不到位,存在三項情形:未對發行人積壓品銷售相關異常情形保持充分關注并進行審慎核查,對發行人及相關方資金流水核查不充分,未充分核查發行人研發費用、成本核算、產品質量控制等事項。
具體來看,監管函中詳述了民生證券保代履職不充分的具體表現。主要包括:對公司大額異常資金往來僅采取訪談方式了解資金用途,核查程式執行不到位;對發行人研發活動盡職調查不充分,對研發費用的歸集核查不審慎;未充分核實發行人返修業務賬務處理情況,未發現發行人對返修產品成本核算不準确;對發行人產品質量控制核查不充分,未督促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充分揭示因違反質量保證條款導致的違規風險;未對發行人與光明半導體之間的業務模式進行充分核查。
鑑于上述事實和情節,深交所指出,保薦人民生證券及保薦代表人未充分履職盡責。民生證券在執業中未就有關問題履行充分的核查程式,未督促保薦代表人勤勉盡責地履行盡職調查義務,内部控制存在一定薄弱環節。
民生證券剛一口氣撤單兩個項目
記者注意到,民生證券 IPO 項目撤回已不是首次,公司保薦的 IPO 項目在 2022 年以來就頻遭撤否,名義過會率也出現下滑。就在最近的 7 月 26 日,深交所披露 IPO 審核最新進展中,麥士德福、華智融兩家公司 IPO 終止,兩單 IPO 的保薦機構均為民生證券,屬于 IPO 主動撤回。
今年 5 月 15 日,浙江中天東方氟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滬市主機板 IPO 審核狀态變更為 " 終止 ",終止原因是公司及保薦機構民生證券撤回首發上市申請,這是全面注冊制實施以來,主機板首單 IPO 終止案例;今年春節後市場首單 IPO 撤單也是民生證券所保薦。據上交所官網,1 月 31 日,深圳市槟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審核狀态變更為 " 終止 "。該公司也成為春節後首家終止 IPO 審核的公司,保薦機構為民生證券。
整體來看,盡管 " 一查即撤 " 的案例存在,不過也值得一提的是,财聯社記者與行業溝通的過程中,券商投行人士也多次提及,投行項目一旦被抽中進行專項檢查,受到處罰的可能性較高,但這并不代表投行就存在大量問題。全面注冊制下,中介機構應該更加嚴格地考量企業的綜合質量。
證監會多次強調,将從 " 帶病申報 "、" 一查就撤 "、執業質量存在嚴重缺陷等典型問題入手,重點檢查投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運行是否有效、人員及保障是否到位等,促進保薦機構真正發揮 " 看門人 " 功能,為注冊制行穩致遠夯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