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每天“帶薪拉屎”3-6小時被公司開除,員工不服,打官司打到高院!法院判了,歡迎閱讀。
5 月 24 日晚," 員工每天帶薪拉屎 3-6 小時被解雇 " 登上熱搜,引發關注。
據勞動報,王某于 2006 年 4 月進入公司工作,2013 年 4 月雙方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的《員工手冊》由《公司簡介》《員工就業相關規則》《附加規則》三部分組成。王某已通過籤收的方式,确認收到了第三版《員工手冊》,并表示已進行閱讀。
2014 年 6 月,公司設定特别任務室,并将王某調至該任務室。該任務室工作人員為王某一人,并由總經理直接管理,完成總經理交辦的相關工作。
2014 年 12 月王某因肛腸疾病在醫院進行手術,2015 年 1 月傷口愈合,但其表示一直存在疼痛感。2015 年 7 月開始,王某每天在廁所停留的時間為 3 至 6 個小時。
據記錄,自 2015 年 9 月 7 日至 17 日(9 月 13 日除外)王某每天分二至三次,共計 22 次,每次停留時間為 47 分鍾至 196 分鍾,每天分别在廁所停留時間為 3 小時 50 分鍾、4 小時 28 分鍾、4 小時 18 分鍾、2 小時 32 分鍾、4 小時 35 分鍾、4 小時 16 分鍾、4 小時 29 分鍾、4 小時 01 分鍾、5 小時 29 分鍾、5 小時 22 分鍾。
201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就王某長時間停留廁所事宜同其溝通,并對溝通過程作書面記錄。在征得公司工會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公司于當日做出《懲罰解雇通知書》,以《員工就業相關規則》第一部分 " 就業規則 " 第 79 條第 1 款第(3)項 " 遲到、早退、未經允許因私離崗一個月内累計達 15 次或一年内累計達 25 次時 " 的規定,決定 2015 年 9 月 23 日解除同王某之間的勞動關系。
王某于 2015 年 10 月提起仲裁,要求繼續履行雙方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恢復勞動合同約定崗位。仲裁委經審理認為公司屬違法解雇,裁決公司繼續履行同王某之間的勞動合同。公司不服裁決,向法院提起訴訟。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VCG21gic3785446
法院判定:超出正常生理需求範圍,解雇合法
一審中,對于長時間停留衛生間是否影響工作的問題,庭審中王某表示其接受總經理的直接領導,工作内容是一些臨時性任務。法院認為,待崗亦是一種應有的工作狀态,長期長時間脫離工作崗位,勢必造成在有臨時任務時無法對王某進行分配的結果," 沒有工作内容 " 不能成為不遵守規章制度的理由。
且一天工作時間有 8 小時,在廁所停留的時間,已脫離了正常上廁所的範圍。
綜上,法院對王某長期長時間停留衛生間的行為屬于因私離崗,其行為違反《員工手冊》。公司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所依據的《員工手冊》已經過民主程式,且公司已向王某送達,判決公司解除與王某之間勞動關系的行為合法有效。
法院判決後,王某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對一審法院判決依法予以維持。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王某仍不服,向天津高院申請再審。
高院認為,2015 年 9 月 7 日至 9 月 17 日期間,王某每日在公司衛生間停留時間,已超出合理正常生理需求範圍。在公司拟對王某進行處罰前與王某溝通中,王某亦未對其在工作期間長時間停留于衛生間予以合理解釋。
故公司依據其《員工手冊》中 " 就業規則 " 對因私離崗的定義及處罰規定,經該公司工會同意,與王某解除勞動關系,不違反法律規定,原判決認定公司解除合同行為并不違法,是正确的。
綜上,高院裁定,駁回王某的再審申請。
網友熱議
對該事件,有網友表示驚訝:" 在廁所三四個小時????是在裡面睡着了嗎 "
也有網友調侃道 :" 人家是上班偷閒摸魚,他是上廁所順便上個班 "
還有網友表示理解:" 算手術後遺症,無法工作了 "" 他有難處,誰也不想這樣 "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勞動報、公開資料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