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 偷拿同學20元男孩被媽媽帶去派出所自首,歡迎閱讀。
" 警察同志,我帶兒子來‘自首’,幫我教育教育他!"7 月 4 日,溫州母親吳女士(化姓)急匆匆帶着兒子來到派出所 " 自首 ",反映兒子有偷竊行為并請民警幫忙教育。值班民警周士博立即向吳女士詳細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
原來,這名小男孩之前偷拿過幾次家裡的錢,吳女士每次發現後都對他嚴厲教育,卻收效甚微。7 月 3 日,小男孩在同學家偷拿了 20 元錢。無奈之下,吳女士便帶着兒子向民警尋求幫助。
周士博将小男孩拉到一旁,溫柔詢問事情原委。小男孩告訴民警,自己拿了錢是打算去買手電筒玩。" 你付出多少勞動,得到多少報酬,偷東西是一種違法行為,不勞而獲的行為,是警察叔叔所不允許的。" 周士博耐心教育道。
" 你想把手伸出去的時候想想叔叔的話,想想這是對還是錯?" 你要是做壞蛋的話,警察叔叔要來抓你,你肯定跑不過我。" 周士博語重心長地說。
看到小男孩一直緊張地掰手指,周士博安撫道:" 警察叔叔給你一個改正的機會,能不能改?答應叔叔好不好?" 在民警的教育下,小男孩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認真寫下一封檢讨書,承諾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
" 在學校好好學習,長大了做一個對社會有幫助的人!" 周士博欣慰地拍了拍小男孩的肩膀鼓勵道。
小男孩懂事地點點頭,随後在母親的陪同下離開了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