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18歲男孩52萬賣掉上百萬房子買摩托車,歡迎閱讀。
剛滿 18 歲的高中畢業生小華,為了買一輛心儀的摩托車,背着父母把爺爺過戶給他的價值 100 多萬的房子,以 52 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中介小伍 ( 化名 ) ,後又被小伍轉賣給了小洋 ( 化名 ) 。得知房子被賣之後,小華的母親除了生氣之外,更懷疑這是對方設局騙了自己的兒子,多次找對方協商未果後,将小伍和小洋告上法庭。法院對雙方進行了調查和詢問,從表面上來看,他們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籤訂的,内容也屬于正常的民事交易,但是從深層次來考慮雙方是不對等的地位,小華是一個普通的高中生,社會經驗非常有限,他對房屋的價值,以及房屋買賣的程式和風險缺乏基本的認識和判斷能力,完全聽從了小伍的安排。而小伍是一個有經驗的二手房中介,他明知小華是一個未成熟的高中生,卻利用小華對房價的無知,誘導其以低于市場價一半的價格将房子賣給他,并且在短時間内轉手賺取差價。法院認為,這場交易顯失公平,經過審理,法院撤銷了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