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注意了!1月份工資應該年前發,歡迎閱讀。
1 月 27 日," 好消息 1 月工資年前發 " 衝上微博熱搜,引發熱議。
近日,一位網友發帖稱,自己剛收到公司通知,表示 1 月份的工資得到年後才發。
一時間,網友們都在讨論,自己公司一月工資啥時候發。大部分網友表示,1 月工資在節前發,還有人連 2 月的工資,也會提前收到。
還有的網友表示,"1 月份工資已經發了,當月工資當月發。"
據工人日報、九派新聞,其實,工資發放與春節無關,只要不拖欠就不違法。不過,如果發薪日正好在節假日期間,部門則應該提前發放,1 月工資可以提前發。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部門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春節遇上加班,工資如何算?按照《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者在正月初一至初三工作的,加班工資不能少于其日常工資的三倍;在其他休息日工作且部門沒有安排補休的,加班工資不能少于其日常工資的二倍。
友情提示:
各位提前發放工資的小夥伴們,春節假期可能要包各種紅包,請一定做好财務規劃。
另外,今年要在節假日加班的小夥伴,這裡有一份 " 加班工資版 " 日歷,可以收藏哦。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九派新聞、工人日報、網友評論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