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中科院新增“5禁止”!,歡迎閱讀。
近 9 年後,《中國科學院院士行為規範》更新。
近日,中國科學院網站發布了新版《中國科學院院士行為規範(試行)》。據報道,與舊版相比,新版内容由 26 條增加到 33 條,更為全面和富有針對性。
新增 "5 禁止 "
與 2014 年 9 月 29 日中國科學院學部主席團會議通過的共五章 26 條的舊版《中國科學院院士行為規範》(簡稱 " 院士行為規範 ")相比,新版《院士行為規範》新增一個 " 禁止行為 " 章節。
該章節一共 5 條,包括:
禁止參與有損中國科學院及院士群體聲譽的活動。禁止以院士稱号謀取不正當利益。禁止以院士名義參加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學部和學術團體、學術期刊以外活動。禁止參加各類應景性、應酬性活動。禁止參與設定以 " 院士 " 冠名的非學術活動場所。
禁止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領網域無關的學術意見。禁止參加與本人職務職責和專業領網域無關的咨詢、評審、評價、評估、推薦等活動。禁止違背推薦、評審、鑑定和評獎等活動的公平和保密原則。
禁止院士增選中的各種不當行為。禁止接受任何個人或部門委托推薦、無原則推薦;禁止在院士增選中說情打招呼;禁止與候選人發生不當交往和利益交換;禁止接受各種名目的送禮;禁止參加可能影響院士增選公正性的會議和活動等。
禁止違反規定與候選人交流增選工作相關事宜。禁止洩露個人收到的與院士增選有關的微信、短信、郵件、信件等投訴信息或材料。
禁止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洩露評選過程中對候選人的讨論、評價、投訴及調查處理意見、選舉結果等。禁止擅自向社會公開整個增選過程的任何信息。
院士切莫當 " 磚家 "
這 5 個禁止,條分縷析,界定明确。
在輿論場中," 禁止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領網域無關的學術意見 " 引起熱議。
需要明确的是,中科院禁止院士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領網域無關的學術意見,絕不是禁言。這句話有一些界定,一個是公開發表。如果在私下裡,院士當然可以發表與自身專業領網域無關的學術意見;另一個是學術意見。無論在私下裡還是在公開場合,院士當然可以發表與自身專業領網域無關的意見,但不能發表學術意見。如此而已,談不上不讓院士發言。
院士不是萬事通,在其專業之外未必就是專家,如果在公開場合發表與自身專業領網域無關的學術意見,可能出現難以控制的惡果。
院士應該愛惜自己的 " 羽毛 ",不在公開場合發表與自身專業領網域無關的學術意見,這也是對自己的最好保護。
院士不僅是學術翹楚,還肩負着道德義務,如果淪為名利客,蠅營狗苟,既有負國家期待,也有負本身該有的價值和使命。
當然,現行的《中國工程院院士行為規範》對工程院院士也有約束,比如,院士不得參與有損院士和中國工程院聲譽的活動,不以 " 院士 " 稱号參與商業廣告宣傳,公開發表觀點時應嚴謹、審慎、客觀、準确等等。
" 繁霜盡是心頭血,灑向千峰秋葉丹。" 兩院院士是國家的财富、人民的驕傲、民族的光榮。榮譽也意味着責任和擔當,找準自身定位,為國貢獻智慧,為突破卡脖子技術貢獻更大力量,當好道德榜樣,這是黨和人民對廣大院士寄予的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