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這次執行,法院請來了砌牆師傅……,歡迎閱讀。
被執行人欠債不還,卻把自己名下相鄰的兩套住房打通後改造成 200 平方米的 " 豪宅 ",并聲稱是其唯一住房不能執行。為依法強制執行生效判決,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執行法院特地請來了砌牆師傅 ……
兩套房屋打通變一套
聲稱是唯一住房
阿強、阿珍夫婦和某公司因拖欠銀行抵押貸款被起訴,經審理,廣東省廣州市越秀法院判決某公司償還貸款本金 490 餘萬元及利息,某公司不履行判決時,則依法處分阿強、阿珍名下的涉案房屋,銀行在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判決生效後,因各被告均未履行判決義務,銀行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期間,阿強夫婦聲稱涉案房屋是其與父母唯一住房,拒絕騰空搬遷。執行法官通過不動產登記查詢發現,阿強夫婦所稱的一套房實則有 2 個房產證,通過上門勘查發現二人已将兩套面積分别為 79.55㎡和 116.61㎡的房屋打通,由他們二人及父母居住使用。法官認為,他們現居住的房屋面積已遠超出生活保障需要,若不予執行,将嚴重影響申請執行人勝訴權益的兌現。
現場勘查後,法官決定先将涉案房屋移交評估,再根據案件情況及評估價格制定最佳執行方案。經評估,兩套房屋總評估價超過 1200 萬元。
執行 " 先禮後兵 "
法院 " 硬核清場 "
取得評估結果後,法官耐心向阿強夫婦釋法說理:" 房屋評估價格足以覆蓋全部債權,清場交付拍賣既能提高成交率和溢價率,餘款又足以保障你們之後較長時間的居住生活。一次性解決債務,既能避免利息的不斷累計增加,亦可讓你們擺脫失信人限制,這樣的執行方案對于執行雙方來說都是最優解。" 然而,二人卻始終拒絕清空房屋,不願配合執行。
經多輪勸解無效,法院決定強制清場交付拍賣,并發出了搬遷清場公告。
公告期滿,法官帶領事先選定的專業裝修施工團隊同時進場,砌間隔牆、安裝房門,恢復房屋圖紙的兩房原貌。為防止執行過程中遇到阻撓,法官還提前請來屬地居委、派出所工作人員協助和見證執行,亦預先聯系了醫護人員到場協助。
建牆施工剛開始,阿強一家情緒激動,強硬對抗執行。法官冷靜控場,當即指揮法警将行動最為激烈的阿珍帶離執行現場,下一步再行處罰。同時,對留在現場的被執行人及家屬耐心釋法,疏導兩位老人的情緒,對其他家屬進行思想教育,明确告知抗拒執行的法律後果,在場人員的态度逐漸從強硬對抗轉變至主動配合。
施工穩步推進,經過十小時的現場工作,原本被打通的近 200 平方米大屋完成砌牆間隔,恢復成獨立門戶的兩套住宅。法院保留較小面積的房屋供阿強一家居住生活,在阿強及家屬的配合之下,法院開展物品清點工作,将他們的生活必需品搬至拟預留安置的小房子内,将非生活必需品騰空至臨時安置點,進一步完成清場。同時,較大面積的房屋完成清場工作後,以七百餘萬的評估價快速移交拍賣。
法官說法
後阿珍因使用暴力手段抗拒執行,被處以罰款 5 萬元;相關家屬拍打執行設備影響現場取證,經教育,其向法院誠懇道歉并書寫道歉信,因未造成損害後果,法院未予進一步處罰。
越秀法院執行法官陳旭钊指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但是,被執行人的唯一住房并不完全等同于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當被執行人以查封房產系其唯一住房、維持家庭基本生活所必需住房為由提出異議時,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執行内容加以處理。
本案中,被執行人阿強、阿珍夫婦聲稱涉案房屋系其唯一住房不能執行,但該房屋實際上是由兩套房屋打通而成的大面積住宅,故法院認定該住宅已超出被執行人生活必需,予以強制執行,将砌牆分隔開後的較大房屋予以拍賣變現,并将較小房屋留給阿強夫婦及其家人居住。在維護了申請執行人勝訴權益的同時,有效保障了被執行人的居住權。
另外,法官提醒,被執行人在面臨财產處置時若 " 暴力拒執 "" 損壞财物 ",不僅不能達到妨礙執行的目的,最終還将 " 自食其果 ",承擔對應的法律責任。
來源: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ID:gzcourt 通訊員:朱林霞 譚土養 梁豔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