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汽車經驗:買雷克薩斯遭加價10萬!客服經理:不談了法律見,歡迎閱讀。
日前,海南海口市發生的一則關于雷克薩斯 4S 店涉嫌加價銷售,再次将雷克薩斯推上風口浪尖,引發廣泛關注。
事情起因是,海口市的王先生于今年 1 月在海口市中升雷克薩斯 4S 店與銷售人員籤訂購車意向合約,合約寫明王先生以 931873 元的價格購買新款 GX550 車型,并交付 5 萬元定金,定金不退不換,預計提車時間為 5 月 10 日之前。然而,就在交付定金當天,王先生卻被工作人員告知需要額外支付 10 萬元的 " 服務費 " 才能提車,如果不多付 10 萬元,王先生就無法在約定的時間内提車,為此王先生拒絕額外多交 10 萬元 " 服務費 ",而 5 萬元定金被 4S 店退回。
後,王先生投訴至海口市商務局,海口市商務局以該 4S 店涉嫌違反價格法,聯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到店約談相關負責人。4S 店客服經理拿不出公司關于增值服務費收取的相關條款,也無法解釋收取的 5 萬元定金為何無效。面對現場執法普法,海口中升雷克薩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客服經理始終強勢,甚至聲稱 " 那就不談了,法律見 "。
王先生告訴記者,在購車之前,自己也詢問了加價事宜,但自始至終 4S 店有沒有提及需要額外交服務費的問題,這讓他無法接受。據了解,目前海口市商務局已經固定相關證據,并出函移交至執法部門進一步開展調查,調查工作預計将在 15 天内完成,或面臨罰款,而涉事客服經理也已被停職。
律師表示,如果籤訂合同之後要求合同外加價的,屬于違約行為," 即使消費者籤署的是意向協定,但意向協定裡面約定的是定金,就應當适用民法典裡面有關定金條款的規定,商家不履行合同的,應當向消費者返還雙倍定金。"
實際上,汽車經銷商加價賣車并不少見,特别是雷克薩斯品牌。作為豐田旗下豪華品牌,盡管雷克薩斯并未在中國市場實行本土化生產,以進口車的形式進行銷售,但還是受到不少國内消費者的青睐。數據顯示,,2023 年雷克薩斯全球銷量 824,258 輛,同比增長 32%,創品牌歷史銷量新高,其中中國市場同比增長 3%,至 18.14 萬輛。
在雷克薩斯的產品陣營中,最暢銷的車型是 ES,2023 年在中國市場售出 10.85 萬輛,占雷克薩斯中國總銷量 60%,其次為 RX 和 NX,銷量分别為 2.57 萬輛、2.33 萬輛,其它車型均低于萬輛。
雷克薩斯在中國市場的日子并不好過,包括母公司豐田也是如此,新能源汽車的崛起使得積累了大量經驗的傳統燃油車逐漸失去榮光,自主豪華品牌的反攻使得昔日傳統豪華品牌備受發展壓力。因此,以往加價賣車的品牌現在基本都可以平價提車,甚至也有一定的市場優惠。
對于雷克薩斯而言,加價主要還是集中在高價位的車型上,例如 LM、LX、GX 等,此次涉及的新款 GX 于 1 月 13 日正式在國内銷售,共推出 3 款車型,售價區間為 77.8-88.8 萬元,而類似于 ES、NX、UX 等售價較低的車型,現在基本都能平價提車,但也有通過加裝的方式實現加價。
汽車經銷商應當按照标價銷售汽車,如果在明碼标價之外收取費用,或者不按照明碼标價的價格銷售產品的則涉嫌違法。加價賣車也是可以理解的,按照市場供求規律,熱門車型需求大供貨不足,價格上漲不足為奇,但前提是加價行為是否公開透明,是否告知消費者,如果臨時加價,那麼顯然是無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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