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鹽城人,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歡迎閱讀。
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菲)為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減輕職工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資金壓力,8 月 28 日,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表明, 繳存人購買鹽城市網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符合提取條件的家庭成員賬戶内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首先,申請條件有哪些?在鹽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及其家庭成員(以下簡稱 " 購房人 ")購買本市網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可以憑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含《商品房買賣議定書》),申請提取本人及符合提取條件的家庭成員(配偶及未婚子女;未婚繳存人的父母)賬戶内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通知》表明,購房人及符合提取條件的家庭成員提取總額為截至《商品房買賣合同》(含《商品房買賣議定書》)籤訂日期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内餘額,最高不得超過買賣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
提取材料(原件)包括: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含《商品房買賣議定書》);以自有資金轉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部分首付款證明;《委托書》《房地產開發企業承諾書》;購房人及符合提取條件的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
那麼,具體的辦理流程是什麼?購房人通過我的鹽城 App、鹽城公積金微信公眾号或鹽城市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視窗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信息;購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籤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含《商品房買賣議定書》)并以自有資金支付部分首付款(如果公積金餘額超過首付款金額,則不需以自有資金轉入監管賬戶);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含《商品房買賣議定書》)登記備案并出具《房地產開發企業承諾書》;購房人攜帶相關材料到購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現場籤署《委托書》,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補充支付首付款;符合提取條件的現場辦理完結後,由公積金中心根據購房人委托将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住建(房產)部門指定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需要注意的是,購房人不能委托他人代辦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業務,符合提取條件的繳存人應同時到場一次性辦理;購房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總額與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合計不得超過房屋總價;若發生退購行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 5 個工作日内,無條件将購房人的住房公積金全額退還至公積金中心指定賬戶,由公積金中心審核後計入繳存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沒有經公積金中心審核的退購,住建(房產)部門不得撤銷退購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對利用虛假業務套取住房公積金的相關部門及個人,一經查實,将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中心協同住建(房產)部門根據檔案要求,調整更新商品房網籤備案系統,方便不見面審批,保障資金安全。
( 校對 張靜超 編輯 陳海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