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互聯網經驗:鄭州:推進閒置非住宅改建為租賃住房,運營期滿符合條件可作普通住宅銷售,歡迎閱讀。
36 氪獲悉,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推進閒置和低效利用的非住宅改建為租賃住房、文體場館、產業租賃用房的通知》。此次的改建範圍為鄭州市内五區、鄭州經開區、鄭州高新區和鄭東新區範圍内,具有一定規模,已建成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廠房等非住宅,可按程式申請改建。其中,工業用地或物流倉儲用地上廠房、研發用房、倉儲等非住宅應當在保障產業發展需求的前提下進行改建,原則上不得改建為住宅型租賃住房;對居住和公共環境有嚴重幹擾、污染或者安全隐患的非住宅不得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