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理财經驗:新投資人3.47億元入局陽光電源子公司陽光新能源,後者已啟動境内上市計劃,歡迎閱讀。
2 月 20 日晚間,陽光電源(300274.SZ,股價 82.88 元,市值 1230.89 億元)公告,控股子公司陽光新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新能源)近日通過增資擴股方式引入投資者安徽鐵基新能股權投資合夥企業(以下簡稱鐵基新能)、浙江富浙富創股權投資合夥企業(以下簡稱富浙富創)。
鐵基新能和富浙富創(以下簡稱投資人)向陽光新能源合計增資 34700 萬元人民币。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增資協定附帶回購權,若陽光新能源未能于交割日起 36 個月内實現被投資人一致認可的證券交易所受理的合格申報,投資人有權要求控股股東回購投資人要求其回購的股權。
2022 年 12 月 8 日,陽光電源披露拟啟動陽光新能源在境内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籌備工作。此前,陽光電源發布的一份對陽光新能源增資的公告顯示,在增資前,陽光新能源估值為 180 億元,在本次交易中,陽光新能源投前估值到達 190 億元。
新投資者入局陽光新能源
據此前公告介紹,陽光新能源主要從事新能源電站的系統研發、項目開發以及系統解決方案銷售業務,向全球客戶提供覆蓋系統研發、開發投資、設計建設等清潔能源項目全生命周期系統解決方案。數據顯示,截至 2023 年前三季度,陽光新能源總資產 303.13 億元,淨資產 63.37 億元,營業收入 138.02 億元,淨利潤 7.03 億元。
這并非陽光新能源首次增資。2023 年 12 月 6 日,陽光電源持有陽光新能源股權比例為 82%,計劃向陽光新能源以 12.67 元 / 股的價格增資 10 億元,持股比例增至 82.94%,增資前陽光新能源估值為 180 億元。
随後兩日,陽光電源宣布,正籌劃啟動陽光新能源分拆至境内交易所上市的前期準備工作。而上市的原因則為:" 旨在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拓寬子公司的融資渠道,加速其發展并提升經營及财務表現,并進一步優化公司在新能源電站開發領網域的布局,強化公司新能源電站開發業務的市場優勢、技術優勢,實現資本增值,從而提升公司持續盈利能力及核心競争力。"
2 月 20 日,陽光電源披露陽光新能源引入新一輪增資。本次引入的新投資者鐵基新能和富浙富創合計向陽光新能源增資 34700 萬元,其中 2738.753 萬元用于新增股本,31961.25 萬元計入資本公積。本次增資完成後,陽光新能源的注冊資本由 149946.0959 萬元增加至 152684.8489 萬元,陽光電源持有陽光新能源的股權比例由 82.9437% 減少至 81.4559%,曹仁賢持股比例從 2.9168% 下降至 2.8645%。
公司稱,鐵基新能與富浙富創均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或者利益安排。鐵基新能成立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其實際控制人安徽省鐵路發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鐵路基金),曾投資安徽省内多家上市公司股票。
本次交易完成後,陽光新能源仍為陽光電源控股子公司。
本次增資附帶回購條約
本次引入新投資人,陽光新能源增資對應投前估值為 190 億元,每一元注冊資本對應價格為 12.67 元,與 2023 年 12 月 6 日陽光電源披露對陽光新能源增資價格持平。陽光電源稱:"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陽光新能源增資擴股引入投資者,有利于優化陽光新能源的資產負債結構,提升其融資能力,增強其資金實力,滿足其經營資金需求,保障各項業務的順利開展。"
值得注意的是,鐵基新能與富浙富創入局陽光新能源,附帶了回購條約。如果陽光新能源未能于交割日起 36 個月内實現被投資人一致認可的證券交易所受理的合格申報,投資人有權要求控股股東回購投資人要求其回購的股權。
此外,本次增資協定中的股東條款提及,陽光新能源的控股股東及其所控制的企業不得與陽光新能源所從事的業務構成直接或間接的競争關系。前述陽光新能源所從事的業務指風電、光伏、儲能等新能源電站的投資、開發。
陽光新能源各方股東同意,為陽光新能源完成合格上市之目的,投資人于前述享有的所有特殊權利應于陽光新能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之申報基準日不可撤銷地自動解除且自始無效。
需要注意,若本次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未能在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增資協定自動解除。如投資人已支付增資款的,陽光電源退還增資款并按 3% 年化利率承擔相應期間的利息。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資料圖)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