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血虧!貸款點擊“我知道了”被直接扣款?消費者:反應時間都沒有,歡迎閱讀。
" 借的錢還沒到賬,結果先被扣了 149.9 元,這一把血虧!"
北京商報金融調查小組
貸款還沒到賬,會員費卻先收了 149.9 元,這樣的經歷你是否遇到過?
近日,多名消費者向北京商報記者反饋,在貸款 App" 省呗 " 上尋求貸款,平台多次推薦各類會員權益,宣稱激活會員即可 VIP 提額、優先審核、放款加速。
但這一激活的操作過程中卻 " 套路 " 重重,無需點擊詳情頁,也無需确認訂單,甚至連密碼輸入環節都沒有,就被直接扣了上百元的會員費。
不少消費者對省呗平台這一會員費模式叫苦連連:" 給我反應的時間都沒有,這扣款的速度快的簡直太離譜!"
點擊 " 我知道了 " 竟被扣款
" 借的錢還沒到賬,結果先被扣了 149.9 塊,這一把血虧!" 近日,消費者李萌向北京商報記者談及了她在省呗平台上的貸款經歷。
前幾日,她因短期周轉需要下載了貸款 App 省呗,在填寫一系列資料并進行多項授權後,平台給出了 1 萬餘元的額度,但沒想到申請的貸款還沒到賬,就先 " 栽 " 在了平台推薦的會員費上。
根據李萌向北京商報記者提供的截圖,借款提交成功之後,平台彈窗推薦了一項增值服務,頁面顯示 " 可開通月花卡專屬加速,購買立享專屬提額、大額免息券以及生活權益包,僅售 200 元(享随機折扣)"。
李萌稱其對彈出的這一服務并未在意,便點擊了頁面最為醒目的 " 我知道了 " 按鈕,但讓她始料未及的是,僅僅只是點擊 " 我知道了 " 便被告知 " 已成功預約購買月花卡 ",很快,她在貸款環節綁定的銀行卡便被平台扣款了 149.9 元。
" 過分,平台根本沒給我同意的機會,甚至都沒給我反應的時間,就自動給我開通了會員權益,确認環節沒有,密碼也不用輸入,頁面就提醒已成功預約購買月花卡。" 根據李萌提供的扣款截圖,該費用由上海及未科技有限公司收取。
" 這個平台會員產品太多了,包括各種放款特權、提額特權、加速特權,看得我眼花缭亂。" 根據李萌向北京商報記者提供的頁面截圖來看,除了月花卡外,省呗平台還給她推薦了其他不同類型的會員權益,其中包括省呗 VIP,售價 199 元;另外還有拿錢卡,金額 49.9 元;此外還有 VIP 加速卡,金額 69.9 元;以及省錢卡,售價 39.9 元,車主省錢卡,連續包月 29.9 元,其中大多開通方式為連續包月。
對于李萌反饋的情況,北京商報記者向省呗平台及上海及未科技有限公司多方求證采訪,但後者未給出回應。
北京商報記者對省呗 VIP 產品進行了親測,需要注意的是,與李萌所述如出一轍,記者在該頁面僅僅是點擊 " 立即領取 ",并未勾選相關協定,也未輸入密碼确認,就被瞬間開通了會員服務,很快銀行卡也被扣款 199 元,交易詳情顯示為(特約)蘇寧。
盡管對此省呗未給出進一步回應,但北京商報記者在增值服務協定中發現,其中提到,只需消費者在省呗平台頁面點擊 " 同意 " 按鈕,或點擊 " 立即開通 " 等類似表述(具體以省呗平台實際展示為準),或勾選或籤署即視為消費者同意協定全部條款,本協定即生效。
在業内人士看來,平台要給用戶是否購買會員卡的自主選擇權,在會員卡設計上,不能變相加重用戶的貸款成本,不能設計套路。那麼,點擊 " 立即開通 " 等類似表述,便直接生效協定這一做法是否合理合規?
對此,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亞指出,僅點擊 " 立即領取 " 或 " 我知道了 " 就被扣款,存在潛在誤導性消費的情況。平台通過默認開通或隐性設計進行扣費,未給予用戶充分的選擇,表明平台在用戶授權和同意方面存在問題。金融消費者應享有明确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服務條款和費用扣除需得到用戶清晰的确認。這種設計未能有效保障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李亞進一步指出,首先權益本身要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此外為保障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平台應當在用戶操作頁面中設計明顯的确認按鈕,如 " 确認開通 VIP 服務 " 或 " 我同意扣費 ",并展示服務條款和費用說明。同時對于增值服務或會員開通,平台應增加支付确認環節,讓用戶在扣費前再次支付确認,以确保用戶的選擇是真實自願的。
素喜智研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同樣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通過 " 立即領取 " 或 " 我知道了 " 即實施扣款,這一操作顯然侵犯了金融消費者的多項合法權益,不僅在營銷話術中存在誘導,而且還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等權益。正規流程應當是先展示產品服務詳情,然後由消費者點擊下單、購買等按鈕後跳轉到收銀台,輸入對應支付方式的支付密碼後才能支付。
是增值服務還是變相利息?
不僅僅是李萌,多位消費者均向北京商報記者反饋,在省呗 App 申請貸款,不管是在貸前還是貸後,平台均多次向消費者推薦 VIP 會員權益。
例如,平台宣稱,開通省呗 VIP 享更快審核、更高額度、更低利息,可以享受優先審核、放款加速、優先提額、每月減息等服務,價格 199 元。根據增值服務協定,為消費者提供各類增值服務和生活權益服務的相關公司,包括深圳倍升互聯網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及與其合作的 " 上海付戎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齊神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茗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及北京星鏈無限科技有限公司及與其合作的北京航晖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助貸平台為何要推薦如此多的增值服務和生活權益服務?又該如何保障消費者合理權益?對此,北京商報記者向省呗以及其合作的多家公司采訪,後者未給出答案。
在蘇筱芮看來,省呗開設這一增值服務,或旨在獲取貸款導流、放款之外的其他收入,在增值服務這一合作模式中,省呗也是起到 " 導流 " 作用,只不過導流服務的對象以及導流收益結算的對象為權益服務公司,但要注意的是,作為平台,在向用戶推薦會員服務前應當對消費者起到醒目提醒和告知。
VIP 會員服務,主要是平台為了增加盈利渠道。但李亞進一步指出,審核、放款、提額等服務本屬于平台的基本義務,提高服務效率也是平台應盡之事,不應把相關的服務成本轉移到金融消費者身上。金融消費者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平台收取相關費用須有醒目提醒和告知,确保信息告知清晰透明,并在推送前明确提醒用戶該服務的性質、費用以及相關權益,并經過金融消費者确認,否則就是違反了公平交易原則。
李亞認為,是否與相關權益服務公司合作,能夠提供 " 更快審核、更高額度、更低利息 " 等服務,都屬于平台應盡之事務,不應把降本增效的成本轉移到金融消費者身上,從權益本身來看不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199 元的會員費用是一種變相的貸款利息。
" 平台需要設定醒目提醒,确保金融消費者在選擇 VIP 服務時清楚了解費用和權益内容,以避免信息不對稱引發争議。這應當通過服務協定清晰羅列增值服務條款,提供清晰告知和解釋。" 李亞強調。
顯然,從消費者反應來看,其對省呗這一類會員費用收取并不買單。
截至 10 月 31 日,除了李萌等在内的消費者反饋之外,北京商報記者在黑貓投訴平台上搜索發現,僅在該平台上提及到 " 省呗會員 " 的投訴量就高達 2030 條,其中有消費者稱 " 平台跳出會員,誘導用戶購買,但買完後發現并沒有加速 ",也有消費者直言 " 省呗借款自動開通會員,存在惡意扣費問題 ",還有消費者投訴 "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省呗扣了兩個月會員錢,要求全額退款 398 元 "。
會員退款難背後的行業亂象
目前,不少消費者對能否退款也極為關注。李萌反饋,在被開通會員後,她曾多次與客服溝通退款問題,多次要求後,對方稱已為她特殊申請退款,預計 5 個工作日内到賬。
但并不是所有誤開會員的消費者都能成功退款,據另一消費者王華(化名)向北京商報記者反饋,扣款容易退款難,其盡管并未使用任何權益,但屢次申請退款均被拒絕。
根據王華提供的客服回應來看,權益卡購買之後不支持退款,并建議 " 用戶可以用起來感受一下,例如會員專項 100 元免息券,會員有效期内不限次數優先審核權,不定期提額,開通可享受 200 元額度券等 "。
值得注意的是,《增值權益服務協定》明确标注,在權益購買成功之日起 7 天内,且未使用任何權益,可申請退款。
為何未使用權益卻不能退款?針對退款協定與消費者實際體驗不符這一問題,李亞指出," 在權益購買成功之日起 7 天内,且未使用任何權益,可申請退款 ",但是未使用标準很難量化,這是導致退費難的原因。" 退費難 " 現象不僅不符合消費者的合理預期,還可能構成侵害消費者權益。針對這種退費難的問題,為了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平台應将退款流程和條件公開透明化,特别是需要簡化退款流程,避免設定過多限制性條件。
蘇筱芮則進一步直言此舉涉嫌 " 套路 " 消費者。在她看來,此類亂象背後由兩類問題交織而成,一方面,包括省呗在内的此類助貸平台,部分業務仍處于監管模糊地帶,尤其是涉及到權益類這種非持牌業務,平台肆意作亂卻沒有對應的懲罰舉措;另外則是背後的支付亂象,僅僅點擊 " 我知道了 " 便被扣款,反映出支付機構在特約商戶的風控存在問題,且未合規取得消費者扣款授權,在支付交易的真實性、準确性等方面存有很大瑕疵。
不僅僅是省呗,北京商報記者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還有多家助貸平台同樣在貸款申請過程中向消費者推薦了會員權益,目前在貸款市場上,出現了各類形形色色的所謂會員制,并打包上一系列包括借款權益、生活權益、消費權益于一體的此類會員費,其以此作為吸引用戶、營銷促活、創收利潤的工具,雖然看似小額,但有中部助貸平台已做出了月度千萬元的規模。
但同樣要注意的是,在平台側有望被視為創收利器的會員費,在用戶側卻也争議不斷。一方面部分會員產品名過其實,增加負債成本,還有很多消費者稱盡管未享受到權益,但後期退費卻成難題,對此,如何摸清產品邊界,也是不少助貸平台需要着重思考的關鍵問題。
對此,蘇筱芮認為,針對上述亂象,一方面應當推動助貸新規盡快落地,在規範條款中直接對助貸機構而非金融機構施加監管舉措,通過監管通報、評級、罰單等方式,大幅提升助貸機構的違法違規成本,另一方面也需要強化對第三方支付代扣類業務的監管,督促支付機構強化特約商戶管理,此外,還需要針對助貸、支付這兩類機構從源頭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定期披露客訴率及解決情況。
李亞則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應對權益本身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進行審查,避免通過這種方式變相提高借款人的借款成本。平台應當規範服務條款:包括服務内容、權益使用條件和退款政策。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可以要求平台以顯眼方式展示條款,确保金融平台的會員推廣和退費過程公開透明,提供消費者投訴渠道。同時,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應對違規行為加大懲處力度,以遏制濫用現象。
編輯丨王曉然 實習編輯 王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