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車企承諾不降價,只會劣币驅逐良币,歡迎閱讀。
文 / 九派新聞特約評論員畢舸
7 月 8 日,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以下簡稱 " 中汽協 ")發表聲明稱,協會認識到承諾書中 " 不以非正常價格擾亂市場公平競争秩序 " 涉及 " 價格 " 表述,表意不當,有違《反壟斷法》有關精神,将上述條款從承諾書中删除。
在近日舉辦的 2023 中國汽車論壇上,中汽協攜一汽、東風、上汽、長安、北汽、廣汽、中國重汽、奇瑞、江淮、吉利、長城、比亞迪、蔚來、理想、小鵬、特斯拉等車企高層,現場聯合籤署《汽車行業維護公平市場秩序承諾書》。
在這份承諾書上,最引人注目的是各家車企承諾,要堅持遵守行規行約,規範市場營銷活動,維護公平競争秩序,不以非正常價格擾亂市場公平競争秩序。
一汽、東風、上汽、長安、北汽、廣汽、中國重汽、奇瑞、江淮、吉利、長城、比亞迪、蔚來、理想、小鵬、特斯拉 …… 幾乎囊括了當下國内頭部車企,占據了巨大的市場份額,具有可觀的市場影響力。當如此多車企承諾,杜絕所謂 " 非正常價格 ",也就會對車市發展造成足夠大的影響。
非正常價格一說,應當是援引《價格法》第十四條中,所列舉的八種經營者的不正當價格行為,包括經營者低價傾銷;經營者哄抬價格;以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進行欺騙等。
今年以來,國内車市多次因促銷或去庫存壓力,發起了較大規模的降價促銷。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有 30 家車企相繼降價,既有電動車企也有傳統燃油車企。這也就不難理解,不少網友和媒體解讀此次車企承諾杜絕 " 非正常價格 ",主要是瞄準價格戰。
但是,此舉有違反《反壟斷法》之嫌。首先,車企此舉涉嫌壟斷協定,一方面有損市場自由競争,另一方面也會給消費者權益造成損害(消費者無法買到價格更便宜的汽車)。
《反壟斷法》關于壟斷協定的定性,是指排除、限制競争的協定、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第十七條規定,禁止具有競争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定: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
所謂 " 非正常價格擾亂市場公共秩序 " 的說法,與市場規律并不相符。因為,不同車企因為規模化產量、技術等因素,會造成相近產品标準的車輛,生產及營銷等綜合成本相差較大。生產制造領網域有個著名的 " 萊特定律 ",美國航空工程師西奧多 · 萊特在 1936 年觀察到,當飛機產量每增加一倍,整體成本就會降低 10%-15%。後續有研究者通過對 62 個不同行業的觀察分析,發現該定律同樣适用。
就此可以看出,某車企銷量提升到新的數量級,其邊際生產成本就會相應減低,随着銷量不斷增加,相比于同類型品牌,會具有更大的成本優勢。此時該車企為了進一步占領市場,通過降價促銷方式擴大銷量,雖然單車利潤率降低了,但是随着銷量上升,整體利潤率可能不降反升。那麼,我們對此類降價促銷行為,是否能界定為 " 非正常價格 "?
不僅是利潤豐厚、銷量靠前的車企會通過降價方式,獲得更多消費者,銷量不佳的車企也會采取同類舉措。東風系今年的降價,就是因為前兩年賣不動,導致庫存高企,長時間的庫存,不僅意味着車企要拿出大量廠房置放,增加了維護成本,同時,也容易導致車輛零部件老化、腐蝕和損壞。在日新月異的汽車市場,庫存還會導致車輛的保值率下降,因為新車上市和技術更新,使得過時的車型更難得到市場認可。
另外,技術創新的一大作用,就是降低傳統生成模式帶來的高成本。特斯拉今年 3 月表示,下一代汽車的制造流程将同時進行串行組裝和并行組裝,力争 " 從頭到尾只組裝一遍 ",更多工人、機器人将同時參與裝配工作,操作密度相比 model3 提高 44%,生產效率也将提升 30%,生產占地面積卻減少 40%。
汽車生產工藝和管理新技術的應用,可以降低成本、提高生產效率,以更低的售價賣車。如果不允許特斯拉降價,這些技術和管理創新就毫無市場價值,哪家車企還有動力進行新技術、新管理方式的推動?
也因此,非正常價格是一個無法确定的标準,多家車企所謂籤訂拒絕 " 非常正價格 " 的承諾書,既不具有可行性,也涉嫌限制競争。就此,中汽協對該承諾予以修正,才是響應反壟斷法的合規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