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小夥戀愛4個月花費2萬多元,發現女友同時與多名男子交往,分手後起訴要回2000元,歡迎閱讀。
白天在工地搬水泥,晚上在燒烤城上班,小林将打工掙來的錢,交給女友小梅保管,還給她發紅包、買手機和化妝品等,只為赢得女友芳心。
小林稱,短短四個月,他在女友小梅身上花費兩萬多元,但在兩人戀愛期間,他發現女友同時還和其他多名男子交往,一氣之下提出分手。随後,小林将小梅告上法庭,要求其返還保管的工資 5666 元。不過,小梅稱,工資是小林自願交給自己管的,手機和化妝品等也是小林自願買給她的。
最終,經過四川省米易縣人民法院白馬法庭調解,小林和小梅自願達成協定,小梅歸還小林 2000 元。
▲庭審現場
戀愛:
小夥将工資交女友保管
交往四個月花費 2 萬多元
今年 26 歲的小林,家住四川省會東縣,長期在攀枝花打工。2020 年 8 月,經人介紹,小林認識了家住米易縣的小梅。小梅比小林小 4 歲,長相姣好,兩人認識後感情逐漸升溫,并确定了戀愛關系,但女方父母并不知曉。
▲小林
小林稱,家中父親殘疾,爺爺重病纏身,母親在他小時候改嫁,他和弟弟長期在外打工補貼家用。" 有一次,弟弟将女友帶回家,弟弟的女友就将她的閨蜜小梅介紹給我,我們兩人添加了微信,彼此有了更多的了解。"
為了赢得小梅的芳心,小林邀約小梅到家裡做客。但是小梅說,這次去小林家的經歷并不愉快。在之後的一段時間裡,小林經常約小梅吃飯、逛街等,還多次給她發 520 元的紅包。後來,小梅改變了對小林的看法," 他這個人可以,但是我感覺他沒得主見。"
2020 年 11 月開始,小林将自己的部分工資拿給小梅保管。除此之外,小林還經常給小梅買水果、化妝品、衣服等。" 她說想換一部手機,我就給她買了一部 8200 多元的蘋果手機,便宜的手機她不要。" 小林說。
" 我晚上在燒烤城上班,白天在工地搬水泥,一個月工資有五六千元。" 小林稱,短短四個月的時間裡,他在女友身上花費了兩萬多元," 其中有幾千元是叫她代為保管的工資,我是以結婚為目的和她交往。"
起訴:
發現女友與多人交往後分手
經法院調解要回 2000 元
小林稱,2021 年 2 月,他發現女友小梅不只和他一人交往,還與多名男子交往或保持戀愛關系," 當時,她耍了多個男朋友,三個以上。" 兩人因此發生矛盾,他一氣之下提出分手,并要求小梅返還他戀愛期間的花費。
▲小梅
在多次索要未果後,小林将小梅起訴至法院,邀請小梅返還代為保管的 5666 元工資。" 我知道 520 元、1314 元,這種有特殊含義的紅包,在戀愛期間轉賬後是要不回來的。" 小林表示。
近日,米易縣人民法院白馬法庭開庭審理此案。在法庭上,小梅陳述,小林将工資交給她保管是事實,但是一共只有幾千元," 他轉款後,我又轉了 2000 元給他弟弟還車貸。"
對于和其他人交往,小梅并沒有否認。小梅稱,工資是小林自願交給她管的,手機和化妝品也是小林自願買給她的。" 現在,很多男的都會給女朋友買金項鏈、化妝品、手機、衣服,這都是很正常的事。"
在法庭上,小林認為,戀愛期間贈予給小梅的錢款和物品可以不要,但其代為保管的工資款應予以歸還。庭審結束後,法院依法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雙方自願達成協定,由小梅歸還小林 2000 元。
律師表示,戀愛期間互發紅包,尤其是 520 元、1314 元等這類特殊金額紅包,可能被認為具有特殊含義,屬于贈與,分手時不能主張返還。對于大額金錢或貴重财物處置,可進行備注說明轉賬的真實意圖及目的,或保留相關書面憑證,避免以後發生糾紛。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